拼音:[zhuó][yú][yīng][lì][zhū][lùn,lún][hú]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平
又染黄金上柳丝。
春风初转魏王堤。
啄余鹦粒珠论斛,换后鸾巢玉作枝。
寻旧梦,验新词。
宜簪小萼讶红稀。
林禽一片缠绵语,肠断花阴伫立时。
【啄】
啄【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竹角切,音涿。《說文》鳥食也。《廣韻》鳥啄也。《詩·小雅》率場啄粟。《戰國策》俛啄蚉䖟而食之。《集韻》通作噣。《韻會》通作啅。
又剝啄。《韓愈·剝啄行》剝剝啄啄,有客至門。我不出應,客去而嗔。
又《廣韻》丁木切《集韻》都木切,音豰。義同。《集韻》咮也。《易林》鳧得出沒,喜笑自啄。毛羽悅澤,利以攻玉。
又《廣韻》啄木鳥。
又《正韻》職救切,音晝。與咮噣同。《韓詩外傳》鳥之美羽句啄者,鳥畏之。《前漢·東方朔傳》尻益高者,鶴俛啄也。《註》師古曰:啄音竹救反。
【余】
余【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以諸切《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居切,音餘。《說文》語之舒也。《爾雅·釋詁》我也。
又四月爲余月。
又接余,荇菜也。
又《前漢·匈奴傳》單于衣繡,褡綺錦袷被各一,比余。《註》比余,髮之飾也。
又姓。由余之後。
又《集韻》詳於切,音徐。余吾,水名。在朔方。
又《集韻》同都切,音徒。史記檮余,匈奴山名。
又于遮切,音邪。褒余,蜀地名。一作褒斜。《漢陽厥》褒斜作褒余。
又叶演女切,音與。《楚辭·九思》鷃雀列兮讙譁,雊鳴兮聒余。抱昭華兮寶車,欲衒鬻兮莫取。
又與餘同。《周禮·地官》委人,凡其余聚以待頒賜。《註》余同餘。
【鹦】
鸚【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8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音甖。《說文》鸚鵡,能言鳥也。《前漢·武帝紀》南越獻能言鳥。《師古註》今鸚鵡,隴西南海有之,一種白,一種靑,一種五色。白及五色者尤慧解。師曠謂之乾臯,李昉呼爲隴客。
又鶬鸚。《左傳·昭十七年靑鳥氏杜註》靑鳥,鶬鸚也。以立春鳴,立夏止。
又鸚螺。《南州異物志》鸚鵡螺,狀如覆杯,頭似烏頭,向其腹,視如鸚鵡。《郭璞·江賦》鸚螺旋蝸。《庚信啓》鸚鵡承杯。詳鵡䳇二字註。
【粒】
粒【未集上】【米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力入切,音立。米粒也。《小爾雅》生曰穀謂之粒。《孟子》樂歲粒米狼戾。《註》粒米,粟米之粒也。《拾遺記》員嶠之山名環丘,粟生穟高五丈,其粒皎然如玉。
又《說文》糂也。《書·益稷》烝民乃粒。《傳》米食曰粒。《疏》今人謂飯爲米糂,遺餘之飯,謂之一粒兩粒,是米食曰粒,用米爲食之名也。《禮·王制》有不粒食者矣。
又通作立。《詩·周頌》立我烝民。《註》立、粒通。
【珠】
珠【午集上】【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珠曁魚。《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又《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又《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又地名。《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註》珠澤在越巂。《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又木名。《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又連珠,文家篇名。《傅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又《韻補》叶音周。《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
【论】
論【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
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
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
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
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字彙補》譌作,非。
【斛】
斛【卯集下】【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胡谷切,音觳。《說文》十斗也。《儀禮·聘禮》十斗曰斛。《前漢·律歷志》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又》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
又姓。《姓氏急就篇》北齊有斛子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