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平分水竹居

出自:近现代·黄祝蕖《减兰 村居》

拼音:[yī][bàn][píng][fēn,fèn][shuǐ][zhú][jū]

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蹉跎老去。
小结蜗庐林下住。
鸡犬图书。
一半平分水竹居
渔蓑钓具。
暇日烟波寻活趣。
消尽名心。
明月闲云自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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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半】二分之一。亦以表示约得其半。
【平分】平均分配;对半分。
【分水】以江河作为地区的分界。
【水竹】1.水和竹。常借指清幽的景色。 2.竹的一种。禾本科。生于河岸﹑湖旁﹑灌丛中或岩石山坡。竹材甚韧,宜劈篾编器物;笋可食。分布于我国长江流域以南各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姓,明一炫宗。

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半】

半【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集韻》《韻會》博漫切,般去聲。《說文》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爲物大,可以分也。《易·繫辭》思過半矣。《禮·學記》不善學者,師勤而功半。《韓非子·內儲篇》疑也者,以爲可者半,不可者半。

《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大片也。《前漢·李陵傳》令軍士人持二升糒,一半冰。《註》師古曰:半,讀曰判。判,大片也。

《韻補》叶眠切,音鞭。《道藏謌》遊雲落太陽,颰景凌三天。千秋似淸旦,萬歲猶日半。

【平】

平【寅集下】【干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音苹。《說文》平,語平舒也。《廣韻》平,正也。《增韻》平,坦也。《易·泰卦》无平不陂。

《廣韻》平,和也。《書·堯典》平章百姓。《傳》平和章明。《疏》和協顯明於百官之族姓。

成也。謂解恕和好也。《爾雅·釋詁》平,成也。《春秋·宣十五年》宋人及楚人平。《穀梁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註》各自知其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義。《左傳疏》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

治也。《書·大禹謨》地平天成。《傳》水土治曰平。《詩·小雅》原隰旣平。

治之也。《詩·大雅》修之平之,其灌其栵。《疏》修理之平治之者,其爲灌木其爲栵木之處也。

平服也。《詩·大雅》四方旣平,王國庶定。《疏》四方旣已平服,王國之內幸應安定。

《玉篇》平,齊等也。《增韻》平,均也。《易·乾卦》雲行雨施,天下平也。《疏》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書·君奭》天壽平格。《疏》正義曰:平謂政敎均平也。

《廣雅》平,均賦。《史記·平準書註》索隱曰: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者,以鈞天下郡國輸斂,貴則糶之,賤則貴之。平賦以相準,輸賦於京都,故命曰平準。

樂聲不相踰越也。《周語》樂從和,和從平。

《爾雅·釋詁》平,易也。《疏》易者,不難也。《後漢·班超傳》任尚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

歲稔也。《前漢·食貨志》再登曰平,三登曰太平。

《諡法》執事有制曰平,治而無眚曰平,布綱治紀曰平。

《爾雅·釋地》大野曰平。《疏》大野之澤。一名平。《韓愈·城南聮句》沙篆印迴平。《註》洪慶善曰:華山有靑柯平、種藥平,因地之平處也。

臘月曰嘉平。《史記·秦始皇紀》更名臘曰嘉平。《註》茅盈內紀曰:盈曾祖父蒙於華山白日升天。其邑謠歌曰:神仙得者茅初成,駕龍上升入泰淸,時下洲戲赤城,繼世而往在我盈,帝若學之臘嘉平。始皇聞謠歌而問其故,父老具對,因改臘曰嘉平。索隱曰:廣雅云,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大蜡,亦曰臘,秦更曰嘉平。蓋因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

華平,瑞木名。《宋書·符瑞志》華平,其枝正平。王者有德則生,德剛則仰,德弱則俯。《張衡·東京賦》植華平於春圃。《註》天下平,其華則平。

廷尉平,官名。《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天下之平也。《前漢·百官表》宣帝地節三年,置廷尉左右平,秩六百石。

平原,太平,平陸,地名。《爾雅·釋地》廣平曰原,高平曰陸。《疏》廣平曰原者,謂澤之廣平者亦曰原。漢以平原爲郡名。高平曰陸者,謂土地豐,正名爲陸。《又》東至日所出,爲太平,太平之人仁。《孟子》孟子之平陸。

州名。《唐書·地理志》平州北平郡。《廣韻》古山戎孤竹,白狄子二國之地,秦爲遼西郡,隋爲北平郡,唐爲平州。

姓。《廣韻》齊相晏平仲之後。《前漢·平當傳》當哀帝時爲丞相,子晏歷位大司徒。

複姓。《何氏姓苑》有平陵,平寧二氏。《姓譜》平陵氏,史記平陵老之後。

《廣韻》房連切《集韻》《韻會》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㛹。《廣韻》平平,辨治也。《書·洪範》王道平平。《詩·小雅》平平左右。

《韻會》均也。

《韻會》皮命切,音病。平物賈也。《周禮·地官·質劑註》市中平賈,今時月平是也。

《地官·質人註》質平也。主平定物賈。《揚子·方言》一鬨之市,必立之平。《後漢·五行志》桓帝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買印自有平,不避豪賢及大姓。

古與便辯通。《史記·五帝紀》便章百姓。《註》索隱曰:古文尚書作平,平旣訓便。因作便章。其今文作辯章。古文平字亦作便,便則訓辯,遂爲辯章。

叶皮陽切,音龎。《張籍·祭韓愈詩》北臺臨稻疇,茂野多隂涼。板亭坐垂釣,煩苦稍巳平。

《集韻》拼古作平。註詳手部八畫。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竹】

竹【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

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前漢·律歷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隂,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爲黃鐘之宮。《釋名》竹曰吹。吹,推也,以氣推發其聲也。

竹。

竹帛。《史記·孝文紀》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說文》著之竹帛謂之書。

竹花,竹實。《謝靈運·晉書》元康二年,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本草》竹花一名草華。《莊子·秋水篇》鵷雛非練實不食。《註》練實,竹實也。

竹醉日。《岳陽風土記》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可種竹,《齊民要術》所謂竹醉日也。

地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史記》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前漢·地理志》孤竹在遼西令支縣。《又》沛郡有竹縣。《註》今竹邑。《又》廣漢郡屬縣有綿竹。《又》零陵郡竹山縣。《水經注》藉水東南流,與竹嶺水合。《穆天子傳》我徂黃竹。《零陵記》桂竹之野。《楊愼集》桂竹,後稱貴竹,今貴州。《福建志》南安縣有苦竹山。

官名。《唐書·百官志》司竹監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

書名:《竹書紀年》《戴凱之·竹譜》《劉美之·續竹譜》。

姓。《廣韻》伯夷、叔齊之後,以竹爲氏。後漢有下邳相竹曾。

草名。《永嘉郡志》靑田縣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爲竹靑。《宛陵詩註》錦竹,草名,似竹而斑。

木名。《益部方物略》竹柏,生峨嵋山,葉繁長而籜似竹。

花藥名。《本草》石竹,瞿麥也。鹿竹、菟竹,黃精也。玉竹,葳蕤也。

菜名。《齊民要術》竹菜,生竹林下,似芹科而莖葉細,可食。《羣芳譜》淡竹葉,一名竹葉菜,嫩時可食。

果名。《桂海虞衡志》木竹,子、皮色、形狀全似大枇杷,肉甘美,秋冬閒實。

䑕名。《贊寧·筍志》竹根有䑕,大如貓,其色類竹,名竹豚,亦名稚子,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

魚名。《桂海虞衡志》竹魚出灕水,狀如靑魚,味似鱖。

酒名。《張協·七命》豫北竹葉。《張華詩》蒼梧竹葉淸。

《集韻》敕六切,音畜。萹竹,草名。

與屬玉之屬通,鴨也。《揚雄·蜀都賦》獨竹孤鶬。

叶職律切。《謝惠連·雪賦》雪宮建于東國,雪山峙于西域。岐昌發詠于來思,姬滿申歌于黃竹。曹風以麻衣比色,楚謠以幽蘭儷曲。《註》曲,區聿切。竹,職律切。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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