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ī][gé][chēng,chèn,chèng]
平仄:平平平
一澹从天放。
尽区中、秕糠尘垢,了无我相。
身是凤皇池上客,彩笔曾干气象。
但赢得、白头吟望。
世变轮云千万态,算故山、猿鹤犹无恙。
资格称,五湖长。
森森风骨长松样。
羡今朝、紫芝餐罢,葳蕤自养。
谁奏鹤南飞一曲,神与臞仙俱王。
似行入、玉山朗朗。
此老胸中无块磊,笑谈閒、况有高歌荡。
浑不用,瓮头酿。
出自:清代·朱祖谋《金缕曲 其一 寿恽澹翁六十》
拼音:[zī][gé][chēng,chèn,chèng]
平仄:平平平
一澹从天放。
尽区中、秕糠尘垢,了无我相。
身是凤皇池上客,彩笔曾干气象。
但赢得、白头吟望。
世变轮云千万态,算故山、猿鹤犹无恙。
资格称,五湖长。
森森风骨长松样。
羡今朝、紫芝餐罢,葳蕤自养。
谁奏鹤南飞一曲,神与臞仙俱王。
似行入、玉山朗朗。
此老胸中无块磊,笑谈閒、况有高歌荡。
浑不用,瓮头酿。
【资格】1.经历、地位、身份等:老资格|出身资格|资格尚浅。 2.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具备资格|审查资格。 3.资质体格:资格清秀。
【资】
資【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卽夷切《集韻》《韻會》《正韻》津私切,音咨。《說文》貨也。《易·旅卦》旅卽次,懷其資。《註》必獲次舍,懷來資貨。
又《易·乾卦》萬物資始。《釋文》資,取也。
又《儀禮·聘禮》問歲月之資。《註》資,行用也。
又《五經文字》齎,與資同。《儀禮·少牢饋食禮》資黍于羊俎兩端。《註》資,猶減也。今文資作齎。
又與咨同。《禮·緇衣》民惟曰怨資。《尚書》作咨。
又姓。《玉海》資氏。《留·風俗傳》黃帝之後。《四明志》會稽有資氏。
又《集韻》資四切。與恣同。秦刻石文恣作資。
【格】
格【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音隔。《說文》木長貌。《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又至也。《書·堯典》格于上下。
又來也。《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書·說命》格于皇天。
又變革也。《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又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大學》致知在格物。
又物格而後知至。
又法式。《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又正也。《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又登也。《書·呂》皆聽朕言,庶有格命。《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又牴牾曰格。《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又頑梗不服也。《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又也。《詩·魯頌》在泮獻馘。《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又舉持物也。《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又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又敵也。《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又《爾雅·釋詁》格,陞也。《方言》齊、魯曰,梁、益曰格。
又標準也。《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又格例。《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又《廣韻》度也,量也。
又姓。《統譜》漢格班。
又《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音各。樹枝也。
又廢格,阻格也。《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又格五,角戲也。《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又杙也。亦以杙格獸也。《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又扞格,不相入也。《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註》格,胡客反。
又《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又《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称】
稱【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處陵切,音爯。知輕重也。《說文》銓也。春分而禾生,夏至晷景可度,禾有秒,秋分而秒定,律數十二秒當一分,十分爲寸,其重以十二粟爲一分,十二分爲銖。故諸程品皆从禾。《禮·月令》蠶事旣登,分繭稱絲效功,以共郊廟之服。
又揚也,謂也。《禮·表記》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前漢·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
又言也。《禮·檀弓》言在不稱徵。《射義》好學不倦,好禮不變,旄期稱道不亂。
又舉也。《書·牧誓》稱爾戈。《疏》戈短,人執以舉之,故言稱。
又名號謂之稱。《孟子·題詞》子者,男子之通稱。
又姓。《前漢·功臣表》新山侯稱忠。
又《廣韻》昌證切《集韻》《韻會》昌孕切,音秤。權衡正斤兩者。俗作秤。見前。
又度也,量也。《易·謙卦》君子以稱物平施。
又適物之宜也。《易·繫辭》巽稱而隱。《禮·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蓋言稱也。
又愜意。《爾雅·釋詁》稱,好也。《註》物稱人意亦爲好。
又相等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爲車輪崇車廣衡長,參如一謂之參稱。《註》稱,猶等也。
又衣單複具曰稱。《禮·喪大記》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註》袍,褻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
又副也。《前漢·孔光傳》無以報稱。
又舉也。《前漢·食貨志》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註》稱,舉也。今俗謂之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