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ī,zhǐ][xǔ,hǔ][yīng][shēng][dī][sù]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
冷云吹絮。
恨片时遮断,斜阳归路。
一带寒沙,赏酒旗轻,挂在晚烟疏树。
小桥红板曾伤别,又底事、玉骢骄驻。
怪倡条、冶叶牵情,春向狭斜无数。
十二回栏深倚,有翠鬟如画,携手堪赋。
笑语分明,记得曾逢,不省旧游何处。
尊前画壁重相见,帘外辛夷如雨。
且休调、钿管银筝,只许莺声低诉。
出自:清代·李良年《解连环 同青藜纬云彦吉小饮旗亭观剧》
拼音:[zhī,zhǐ][xǔ,hǔ][yīng][shēng][dī][sù]
平仄:平仄平平平仄
冷云吹絮。
恨片时遮断,斜阳归路。
一带寒沙,赏酒旗轻,挂在晚烟疏树。
小桥红板曾伤别,又底事、玉骢骄驻。
怪倡条、冶叶牵情,春向狭斜无数。
十二回栏深倚,有翠鬟如画,携手堪赋。
笑语分明,记得曾逢,不省旧游何处。
尊前画壁重相见,帘外辛夷如雨。
且休调、钿管银筝,只许莺声低诉。
【莺声】1.黄莺的啼鸣声。 2.多比喻女子宛转悦耳的语声。
【只】
只【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音紙。《說文》語已詞也。《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音支。《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
【许】
許【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又《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又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又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又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又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又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又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又《類篇》滸,一作許。
【莺】
鶯【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有鶯賦。
又鳥羽文。《詩·小雅》交交桑扈,有鶯其羽。《毛傳》鶯然有文章也。俗作鸎,非。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低】
低【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都奚切《集韻》《韻會》《正韻》都黎切,底平聲。高之反也,俛也,垂也。《史記·孔子世家贊》低回,留之不能去。
又《談藪》王元景大醉,楊彥遵曰:何太低昂。荅曰:黍熟頭低,麥熟頭昂,黍麥俱有,所以低昂。
又作氐。《前漢·食貨志》封君皆氐首卬給。《又》其賈氐賤減平。俱同低。
【诉】
訴【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說文》本作。《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