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笙并坐处

出自:清代·吴湖帆《绮寮怨 次周清真韵》

拼音:[chuī][shēng][bìng,bīng][zuò][chǔ,chù]

平仄:平平平仄仄

水浅桃花凝面,酒阑如梦醒。
向紫陌、占尽春风,龙华里、斗艳旗亭。
回看乌丝醉墨,垂杨畔、共结罗带青。
记旧游、俊约芳菲,披襟抱素,月弦就盈。
怅望絮飘倦程。
思萦恨系,谁能伴作飞琼。
杜曲歌清。
引同调,倚肩听。
偏嗟去时迟暮,乍过眼,又多情。
鸳帷丽城。
吹笙并坐处,欢未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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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吹笙】喻饮酒。
【并坐】1.谓因牵连而一并治罪。 2.相挨着坐。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吹】

吹【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正韻》昌垂切《集韻》姝爲切《韻會》樞爲切,音炊。《說文》噓也。《玉篇》出氣也。《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詩·小雅》鼔瑟吹笙。

吹噓。《揚子·方言》吹,助也。《註》吹噓,相佐助也。

《集韻》亦作龡。《周禮·春官》笙師掌敎龡竽笙。

同炊。《荀子·仲尼篇》可炊而傹也。《註》炊與吹同。傹當爲僵。言可以氣吹之而僵仆。

《廣韻》《集韻》《韻會》。《廣韻》鼔吹也。《禮·月令》上丁,命樂正入學習吹。《又》季冬,命樂師大合吹而罷。《爾雅·釋樂》徒吹謂之和。《古今樂錄》漢樂有鼓吹鐃歌十八曲。

【笙】

笙【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

【并】

並【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7画

《集韻》竝,隷作並。

【坐】

坐【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㘸《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

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

《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

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

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

《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

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鍼莊子爲坐。

釋氏大坐曰跏趺。《蓮華經》結跏趺坐。

與座通。《前漢·梅福傳》當戸牖之法坐。《註》正座也。

姓。見《姓苑》。

《集韻》徂果切,音睉。義同。○按坐有上去二音,字韻諸書訓註皆同,惟《轉註古音》坐註引《史記》高帝紀,遂坐上坐。《正義》云:前坐字,在果反,後坐字,在臥反。《字彙》行坐之坐讀上聲,非。《正字通》謂坐字在上聲者,叶音也,亦非。本作。《說文》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隷作坐。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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