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í][zhǐ][lín,lìn][lí][xiě]
平仄:平仄平平仄
前身姑射,向琼闺弄影,别具风雅。
携得玲珑五色笔,胎息文家支派。
雨后修篁,风前丛筱,十指淋漓写。
裴□尺素,墨香宛宛萦惹。
况复缛颊丰头,十分端丽,富贵花相亚。
合受人间清艳福,压倒闺房林下。
妆不全描,容含半笑,望里尤潇洒。
几时真个,许侬一接清话。
出自:清代·宗婉《湘月 题沈柔生女史“写竹小影”》
拼音:[shí][zhǐ][lín,lìn][lí][xiě]
平仄:平仄平平仄
前身姑射,向琼闺弄影,别具风雅。
携得玲珑五色笔,胎息文家支派。
雨后修篁,风前丛筱,十指淋漓写。
裴□尺素,墨香宛宛萦惹。
况复缛颊丰头,十分端丽,富贵花相亚。
合受人间清艳福,压倒闺房林下。
妆不全描,容含半笑,望里尤潇洒。
几时真个,许侬一接清话。
【十指】1.十个手指。 2.借指双手。 3.指十个足趾。详"十指仓"。 4.十个要旨。
【淋漓】1.形容湿淋淋往下流滴的样子:大汗淋漓|鲜血淋漓|淋漓身上衣,颠倒笔下字。 2.形容充盛或尽兴、畅快:痛快淋漓|淋漓痛饮长亭暮,慷慨悲歌白发新。
【十】
十【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于一,成于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
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淋】
淋【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犁針切《正韻》犁沈切,音林。《說文》以水沃也。一曰淋淋,山下水貌。
又淋漓,渥貌。亦作淋離。《揚雄·羽獵賦》淋離廓落。
又池名。卽太液池。《王子年·拾遺記》昭帝元始元年,穿淋池廣千步。
又與霖通。
又《集韻》力鴆切,臨去聲。亦水沃也。《集韻》或作。
【漓】
漓【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廣韻》呂支切《集韻》鄰知切,音離。水滲入地。
又淋漓,雨聲。本作灕。或作離。
【写】
寫【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悉也切《集韻》《韻會》洗野切《正韻》先野切,音瀉。《說文》置物也。《廣韻》除也,程也。《增韻》傾也,盡也,輸也。《詩·邶風》駕言出遊,以寫我憂。《註》寫,除也。《小雅》我心寫兮。《註》謂我心輸寫,而無留恨也。
又《禮·曲禮》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漑者不寫,其餘皆寫。《註》謂萑竹所織,不可洗滌,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凟也。
又洩也。《周禮·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澮寫水。
又膽鈔也。《古諺》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虒。
又摹畫也。《史記·秦始皇紀》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註》放,效也。
又鑄像曰寫。《越語》王令工以良金寫范蠡之狀,而朝禮之。《註》謂以善金鑄其形也。
又《集韻》四夜切,音卸。與卸通。《石鼓文》宮車其寫,四馬其寫。《註》舍車解馬也。
又叶舒呂切,音暑。《詩·小雅》旣見君子,我心寫兮。叶上湑下處。
又叶蘇果切,音瑣。《謝惠連詩》有客被褐前,投心自詢寫。臧否固消滅,誰知窮薪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