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谋与师律

出自:宋代·张方平《读孙子二首 其一》

拼音:[bīng][móu][yǔ,yù,yú][shī][lǜ]

平仄:平平平平仄

浑浑十三篇,兵谋与师律
匠巧虽自心,规矩宁可黜。
腐儒知舞干,奔车暇择虱。
腠理与骨髓,所攻盖异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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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兵谋】军事计谋;用兵的谋略。
【师律】《易.师》:"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后以指军队的纪律。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兵】

兵【子集下】【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丙平聲。《說文》械也。《增韻》戎器也。《世本》蚩尤以金作兵。兵有五,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

執兵器從戎者曰兵。《禮·月令》命將帥選士厲兵。《周禮·夏官》中秋敎治兵。《廣韻》戎也。

擊敵曰兵之。《左傳·定十年》公會齊景公于夾谷,齊犁彌使萊人以兵劫公。孔子以公退,曰:士兵之。《註》命士官擊萊人也。

《禮·曲禮》死所殺者,謂爲兵也。

必良切,音浜。《詩·衞風》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史記·天官書》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白虎通》武王望羊,是謂攝揚。盱目,春秋足耀兵。與齡、纓爲韻。

《韻補》叶犇謨切,音逋。《道藏歌》解帶天皇寢,停駕高上兵。玉眞啓角節,翊衞自相扶。

【谋】

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牟。《說文》慮難曰謀。《爾雅·釋言》心也。《註》謀慮以心。《廣雅》議也。《玉篇》計也。《字彙》咨難慮患曰謀。《易·訟卦》君子以作事謀始。《疏》凡欲興作其事,必先謀慮其始。《書·洪範》聰作謀。《傳》度也。《詩·小雅》周爰咨謀。《傳》咨事之難易爲謀。《左傳·宣十四年》貪必謀人。《疏》計謀也。

《襄四年》咨難爲謀。《註》問患難也。《前漢·藝文志》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晉書·法志》二人對議謂之謀。

謀面。《書·立政》謀面用丕訓德。《傳》謀面者,謀人之面貌也。

謀主。《左傳·昭九年》民人之有謀主也。《註》民人謀主,宗族之師長。

菜名。《本草綱目》蒔蘿,一名慈謀勒。李時珍曰:番言也。

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神農之樂曰《下謀》。

官名。《金史·百官志》諸謀克,从五品,掌撫輯軍戸,訓練武藝。

姓。《風俗通》周卿士蔡公謀父之後,以字爲氏。

通作規。詳規字註。

叶謨悲切,音眉。《詩·衞風》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卽我謀。

叶莫徒切,音模。《詩·小雅》民雖靡膴,或哲或謀。《註》膴音呼。

叶况于切,音吁。《焦氏·易林》公淺愚,不受深謀。

叶滿補切,音母。《詩·小雅》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叶莫故切,音暮。《傅鶉觚·馬皇后贊》作后作母,帝諮厥謀。國賴內訓,家應顯祚。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师】

師【寅集中】【巾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音獅。《爾雅·釋詁》衆也。《釋言》人也。《郭註》謂人衆也。

天子所居曰京師。《詩·大雅》惠此京師。《公羊傳·桓九年》京師者,大衆也。

《說文》二千五百人爲師。《周禮·地官》五旅爲師。《註》二千五百人。《詩·大雅》周王于邁,六師及之。《傳》天子六軍。《疏》春秋之時,雖累萬之衆,皆稱師。詩之六師,謂六軍之師。《易·師卦註》多以軍爲名,次以師爲名,少以旅爲名。師者,舉中之言。

《玉篇》範也。敎人以道者之稱也。《書·泰誓》作之師。《禮·文王世子》出則有師。師也者,敎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

《玉篇》象他人也。《增韻》法也,效也。《書·臯陶謨》百僚師師。《傳》師師,相師法。

長也。《書·益稷》州十有二師。《註》師,長也。

神名。《周禮·春官》以槱燎祀風師雨師。《註》風師,箕也。雨師,畢也。《屈原·離騷》雷師告余以未具。《註》雷師,豐隆也。

國名。《史記·大宛傳》樓蘭姑師。《註》二國名。姑師,卽車師也。

縣名。《後漢·郡國志》河南尹有匽師。《註》帝嚳所都。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太皥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師得,宮名。《前漢·揚雄傳》枝鵲露寒,棠黎師得。《註》師古曰:師得宮,在櫟陽界。

獸名。與獅通。《前漢·西域傳》烏弋山出師子。

姓。《前漢·師丹傳》丹,琅琊東武人,哀帝時爲大司空。

右師,左師,俱複姓。

【律】

律【寅集下】【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呂戌切《集韻》《韻會》《正韻》劣戌切,日如其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爲之。《書·舜典》同律度量衡。《禮·王制》考時月,定日同律。

《爾雅·釋詁》法也。

常也。《註》謂常法。《正韻》律呂萬法所出,故法令謂之律。《管子·七臣七主篇》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釋名》律,累也。累人心,使不得放肆也。《左傳·桓二年》百官於是乎咸懼,而不敢易紀律。

軍法曰律。《易·師卦》師出以律。

法志》秦漢舊律起自李悝。悝著網捕二篇,雜律一篇。

以其律具其加減,是故所著六篇而已。

爵命之等曰律。《禮·王制》有功德于民者,加地進律。《疏》律卽上公九命,繅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之等,是也。

《爾雅·釋言》述也。《禮·中庸》上律天時。

《爾雅·釋言》銓也。所以銓量輕重。

理髮曰律。《荀子·禮論篇》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註》律,理髮也。

詩律。《杜甫·遣悶詩》晚節漸於詩律細。

戒律。《佛國記》法顯慨律藏殘缺,於是以弘始二年至天竺,尋求戒律。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斛律,耶律,複姓。《姓譜》斛律,代人,世爲部落統軍,號斛律部,因氏焉。耶律,遼之後。

《韻補》與嵂通。《詩·小雅》南山律律。《司馬相如·大人賦》徑入雷室之砰磷鬱律兮,洞出鬼谷之堀礨崴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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