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萼分携

出自:清代·孙鼎臣《湘月 梅花》

拼音:[lǜ,lù][è][fēn,fèn][xié]

平仄:仄仄平平

素琴膝上,悄偎人寒玉,疏影帘际。
渐近春宵三九后,月色便多欢喜。
绿萼分携,蜡书不到,梦里江南水。
绮窗微雪,不知此日开未。
孤负湖上青山,疏枝冷蕊,正东风初试。
鹤病新苏,可耐得、冻石清泉滋味。
词笔粗疏,笛家哀怨,心绪都难寄。
无人林下,一双翠羽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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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分携】离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绿】

綠【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廣韻》力玉切《集韻》《韻會》龍玉切,音錄。《說文》帛靑黃色也。《釋名》綠,瀏也。荆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詩·邶風》綠兮衣兮。《博》綠,閒色。

《詩·衞風》綠竹猗猗。《傳》綠,王芻也。《釋文》爾雅作菉。

【萼】

萼【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各切《韻會》逆各切,音鄂。《玉篇》花萼也。《晉書·皇甫謐傳》春華發萼,夏繁其實。《束皙·白華詩》白華朱萼。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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