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听【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宜引切《集韻》擬引切,音齗。《說文》笑貌。《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亾是公听然而笑。《楊愼曰》听,古哂字。
又《廣韻》口大貌。《集韻》大口謂之听。
又《廣韻》牛謹切《集韻》語近切,。亦笑貌。
又《集韻》口謹切,音赾。
又魚斤切,音㹞。
又逆乙切,音聉。義同。
又魚其切,音疑。听嗞,口開貌。
又魚衣切,音沂。與嗞,媿貌。
又《正字通》俗借爲聽字省文。(聽)〔古文〕他定切,音侹。《說文》聆也。《釋名》聽,靜也。靜,然後所聞審也。《書·太甲》聽德惟聰。《儀禮·士昏禮》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
又《廣韻》待也。
又受也。《左傳·成十一年》鄭伯如晉聽成。《註》聽,猶受也。
又從也。《易·艮卦》不拯其隨未退聽也。《疏》聽,從也。《左傳·昭二十六年》姑慈婦聽。
又斷也。《禮·王制》司寇正法志》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又任也。《前漢·景帝紀》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又之。
又《唐韻》他丁切《集韻》《韻會》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㕔。《集韻》聆也,聽受也。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俗作㕔。毛氏曰: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始加厂。
又《韻補》叶儻陽切,音堂。《蘇轍·讀道藏詩》昔者惠子死,莊子笑自傷。微言不復知,言之使誰聽。
【我】
我【卯集中】【戈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
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歌】
歌【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古文〕可哥《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音柯。《說文》詠也。《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詩·魏風》我歌且謠。《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左貴·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柳宗元·饒娥。
【自】
自【未集下】【自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
又《玉篇》率也。
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
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
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彊不息。
又《五音集韻》古文鼻字。註詳部首。◎按說文作鼻本字。
【治】
治【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乿《唐韻》直之切《集韻》《韻會》澄之切《正韻》陳知切,音持。水名。《說文》水,出東萊曲城陽丘山,南入海。
又水,出泰山。《前漢·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陽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下邳入泗。
又《集韻》湯來切,音胎。水名。水出鴈門郡。《前漢·地理志》鴈門郡隂館累頭山,治水所出,東至泉州入海。
又理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七日嬪婦,化治絲枲。
又盈之切,音怡。義同。
又《廣韻》《集韻》《韻會》直利切《正韻》直意切,音穉。亦理也。《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習也。《周禮·春官·大宗伯》治其大禮。
又校也。《戰國策》皆無敢與趙治。
又有所求乞也。《周禮·地官·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聽之。
又監督也。《周禮·地官·鄕師》用役則帥其民而至,遂治之。
又聽獄之成辭亦曰治。《周禮·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則主之。《註》所上治,謂獄訟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又才多亦曰治。《左傳·莊九年》鮑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又道家靜室曰治。《六朝詩話》送謝靈運於杜治,猶今之宮觀也。
又所都之處曰治。《前漢·田儋傳》更王膠東,治卽墨。《註》治,謂都之也。
又州郡所駐曰治,如蜀刺史曰治成都,揚刺史曰治會稽。《毛氏韻增》治字本平聲,脩治字借爲去聲,經典釋文治字平聲皆無音,假借治道平治字,直吏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