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捐藜藿偶

出自:明代·李贞《寄简伯葵》

拼音:[qì][juān][lí][huò][ǒu]

平仄:仄平平仄仄

飞鸟号其群,鸣鹿求其友。
与子为兄弟,夙昔同携手。
我歌子起舞,子出我从后。
由来两心醉,不在洽杯酒。
羽翼忽当乖,心期中道剖。
为别虽云遽,为欢亦已久。
两意久不愆,分携复何有。
勿以桃李艳,弃捐藜藿偶
勿以鸿鹄举,而忘牛马走。
凛凛岁寒操,与子长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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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弃捐】1.抛弃;废置。 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 3.人死的婉词。
【藜藿】〈书〉藜和藿,指粗劣的饭菜。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弃】

弃【寅集下】【廾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

【捐】

捐【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音沿。《說文》弃也。《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增韻》除去也,損也。《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

病死曰捐瘠。《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

《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

叶于倫切,音筠。《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俗捐字。別見七畫。捐字原从䏍作。

【藜】

藜【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郞奚切,音犂。蒿類。《禮·月令》藜莠蓬蒿興。《前漢·司馬遷傳》墨者,糲粱之食,藜藿之羹。《註》藜草似蓬。《爾雅翼》藜,莖葉似王芻,兗州蒸爲茹,又可爲杖。《晉書·山濤傳》文帝以濤母老,贈藜杖一枝。

《揚雄·甘泉賦》配藜四施。《註》配藜,披離也。

懸藜,玉名。《史記·范睢傳》梁有懸藜。

【藿】

藿【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6画

《唐韻》虛郭切,音霍。《說文》作,尗之少也。《詩·小雅》皎皎白駒,食我場藿。《儀禮·公食大夫禮》牛藿。《註》藿,豆葉。

《爾雅·釋草》蔨,鹿藿。《註》今鹿豆也。

香草。《左思·吳都賦》草則藿蒳豆蔻。《註》異物志曰:藿香,交阯有之。

《洞冥記》釣影山,去昭河三萬里,丹藿生於影中,葉浮水上。

《集韻》選委切,音髓。草木花敷貌。通作靃。《楚辭·招隱》靑莎雜樹兮,薠草霍靡。亦作靡。

【偶】

偶【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

《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

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

《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

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

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

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非。

姓。明洪武中,偶桓以辟薦爲崇安縣從事。

叶五舉切,音語。《光武賜侯霸書》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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