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石与潮分

出自:明代·释今沼《留别黄符谦昆仲各赋一物得滩声》

拼音:[luàn][shí,dàn][yǔ,yù,yú][cháo][fēn,fèn]

平仄:仄平平平平

君家临远水,乱石与潮分
汩汩迎帆去,潺潺过雨闻。
听残留断岸,度处有孤云。
萧飒霜林月,因风一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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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乱】

乱【子集上】【乙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6画

《正字通》俗亂字。(亂)〔古文〕鑾去聲。紊也。《爾雅·釋詁》亂,治也。《說文》从乙。乙,治之也。《玉篇》理也。《書·臯陶謨》亂而敬。《孔傳》有治而能敬謹。

《盤庚》亂越我家。《梓材》厥亂爲民。《洛誥》四方迪亂,亂爲四輔。《立政》丕乃俾亂之類,皆訓治也。

不治也,凡事物不理皆曰亂。《爾雅·釋訓》夢夢,訰訰,亂也。《書·周官》制治於未亂。《周禮·地官》司虣掌憲巿之禁令,禁其鬥囂與其虣亂。

兵寇也。

事未定之時。《禮·檀弓》仲梁子曰:夫婦方亂。《註》喪次男女哭位未成列也。

樂之卒章曰亂。《論語》關雎之亂。

古賦末皆有亂,總一賦之終,發其要指也。

《爾雅·釋水》水正絕流曰亂。《註》橫流而濟之也。《書·禹貢》亂于河。《詩·大雅》涉渭爲亂。

《韻補》叶力眷切,音戀。《揚雄·交州牧箴》周公攝胙,白雉自獻。昭王陵遲,周室昏亂。

叶力敬切,夌去聲。《揚戲李正方贊》不協不和,忘節言亂。疾終惜始,實惟厥性。(亂)

【石】

石【午集下】【石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

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

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

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

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

量名。十斗曰石。《前漢·食貨志》夫治田百畮,歲收畮一石半,爲粟百五十石。

官祿秩數稱石。《師古曰》漢制,三公號稱萬石,以下遞減至百石。

粗布皮革之數亦稱爲石。《唐書·張弘靖傳》汝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

水亦稱石。《水經注》河水濁,淸澄一石水六斗泥。

酒亦稱石。《史記·滑稽傳》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

衡名。百二十斤爲石。《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註》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禮·月令》仲春鈞衡石。《前漢·律歷志》石者,大也,權之大者。

州名。《廣韻》秦伐趙取離石,周因邑以名州。

姓。《左傳》衞大夫石碏。

複姓。孔子弟子有石作蜀。

叶常義切,音嗜。《宋玉·高唐賦》勢薄岸而相擊兮,隘交引而却會。崪中怒而特高兮,若浮海而望碣石。

叶石若切,音杓。《楚辭·惜誓》方世俗之幽昬兮,眩白黑之美惡。放山淵之龜玉兮,相與貴夫礫石。

《招魂》長人千仞,惟魂是索些。十日代出,流金礫石些。

叶七各切,音錯。《郭璞·爾雅贊》鰒似蛤,有鱗無殻。一面附石,細孔雜雜,或七或八。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潮】

潮【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直遙切《集韻》《韻會》馳遙切,音晁。《說文》水朝宗於海。《王充·論衡》水者,地之血脈,隨氣進退而爲潮。《初學記》水朝夕而至曰潮。《皇極經世》海潮者,地之喘息也。隨月消長,早曰潮,晚曰汐。

州名。《廣輿記》本南海揭陽地,隋曰潮州,唐曰潮陽,明爲潮州府。

伺潮,雞名。《述異記》伺潮雞,潮水上則鳴。

望潮,魚名,出台州臨海縣。《說文》本作。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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