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野【酉集下】【里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埜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傳》猪野,地名。《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書·禹貢》大野旣豬。《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與墅同。《集韻》田廬也。《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叟】
叟【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蘇后切,音藪。《說文》老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疎鳩切,音搜。叟叟,淅米聲。《詩·大雅》釋之叟叟,蒸之浮浮。《註》釋,淅米也。叟叟,聲也。《集韻》或作溞,通作溲。
又《正韻》先侯切,漱平聲。尊老之稱。《劉琨·贈盧諶詩》惟彼太公望,昔是渭濱叟。鄧生何感激,千里來相求。
又《集韻》蘇遭切,音騷。同搜。搜搜,動貌。或省作叟。
【最】
最【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
又《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
又《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
又《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
又《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其有治能者爲最。
又《小爾雅》最,叢也。
又要也。《玉篇》齊也。
又《集韻》徂外切,音蕞。
又取外切,音襊。義同。
又《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从冃,俗从曰。
【昏】
昏【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呼昆切,音閽。《說文》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爾雅·釋詁》昏,代也。《註》代,明也。《疏》日入後二刻半爲昏,昏來則明往,故云代明。《釋名》昏,損也,陽精損減也。《周禮·秋官·司寤氏註》日入三刻爲昏,不盡三刻爲明。《淮南子·天文訓》日至虞淵,是謂黃昏。至於蒙谷,是謂定昏。
又《詩·邶風》宴爾新昏。《儀禮·士昏禮註》士娶妻之禮,以昏爲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隂來,日入三商爲昏。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昏媾、姻亞。《註》妻父曰昏,重昏爲媾,婚父曰姻,兩婿相謂曰亞。
又《書·益稷》下民昏墊。《傳》昏瞀墊溺。
又《書·盤庚》不昏作勞。《傳》昏,彊也。
又《書·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傳》昏,亂也。《疏》昏閽於事必亂,故昏爲亂也。
又《左傳·昭十九年》札瘥夭昏。《註》未名曰昏。《疏》子生三月父名之。未名之曰昏,謂未三月而死也。
又《集韻》呼困切,音。暗也。亦姓。
又《韻補》叶許云切。《曹大家ɡū·東征賦》悵容與而久住兮,忘日夕而將昏。到長垣之境界,察農野之居民。
又叶許懸切。《馬融·廣成頌》子野聽聳,離朱目眩。隷首策亂,陳子籌昏。
【迷】
迷【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莫兮切《集韻》《韻會》緜披切《正韻》綿兮切,音麛。《說文》惑也。《易·坤卦》先迷後得。《書·舜典》烈風雷雨弗迷。《詩·小雅》俾民不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