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
吾【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稱,詳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又《廣韻》御也。執金吾,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註》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導,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
又《後漢·百官志》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註》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
又《集韻》棒名。《古今注》金吾,車輻棒也。漢官執金吾,吾,止也,執金革禦非常也,以銅爲之,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按顏應二說,及古今注凡三義,各不相同,今存之。
又昆吾,國名。《詩·商頌》昆吾夏桀。《箋》已姓。
又地名。《前漢·揚雄傳》武帝廣開上林,南至宜春鼎湖,御宿昆吾。《註》晉灼曰:昆吾,地名,有亭。
又鍾吾,國名。漢爲司吾縣。《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子燭庸奔鍾吾。《前漢·地理志》東海郡司吾縣。
又番吾,番音蒲,卽漢蒲吾縣。《史記·蘇秦傳》秦甲渡河踰漳,據番吾。《註》徐廣曰:常山有蒲吾縣。正義曰:疑古番吾公邑也。
又余吾,蠡吾,朱吾,已吾,皆縣名。《前漢·地理志》上黨郡余吾縣,涿郡蠡吾縣,日南郡朱吾縣。《後漢·郡國志》留郡已吾縣。
又伊吾,地名。《後漢·西域傳》伊吾,舊膏腴之地。
又余吾,水名。《前漢·匈奴傳》北橋余吾。《註》師古曰:於余吾水上作橋。
又《正字通》伊吾,除哦聲,亦作咿唔。
又姓。《廣韻》漢有廣陵令吾扈。
又複姓。五氏,徐吾以鄕爲氏。鍾吾,昆吾以國爲氏。由吾,由余之後。
又古有肩吾子,隱者。
又《正字通》借爲支吾。與枝梧通。
又《集韻》《類篇》牛居切,音魚。《晉語》暇豫之吾吾。《註》吾讀如魚,吾吾,不敢自親之貌。
又山名。《史記·河渠書》功無已時兮吾山平。《註》徐廣曰:東郡東阿有魚山,或者是乎。
又《廣韻》五加切《集韻》牛加切,音牙。允吾,縣名。《前漢·地理志》金城郡允吾縣。《註》應劭曰:允吾,音鈆牙。
又《讀書通》童通作吾。《管子·海王篇》吾子食鹽二升少半。《註》吾子,謂小男小女也。《正字通》古本管子作童。
【儿】
儿【子集下】【儿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
又《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
又《韻會》男曰兒,女曰嬰。
又《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
又《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
又《韻會》姓也。漢有兒寬。
又《唐韻》五稽切《集韻》《韻會》研奚切《正韻》五黎切,音霓。姓也。《前漢·藝文志》兒良一篇。《註》師古曰:六國時人也。《兒寬傳》兒寬,千乘人也。
又《韻會》弱小也。通作倪。《孟子》反其旄倪。(兒)
【秉】
秉【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音丙。禾盈把也。《詩·小雅》彼有遺秉。《疏》秉,把也。《禮·聘禮》四秉曰筥。《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
又米數。《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又《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
又執持也。《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詩·大雅》民之秉彝。《書·君奭》秉德明恤。
又去聲,陂病切。與柄同。《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絳侯世家》許負相周亞夫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爲將相,持國秉。
又姓。○按《說文》秉,从又持禾,《正字通》兼載鐘鼎文从殳。
【幼】
幼【寅集下】【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伊謬切,憂去聲。《爾雅·釋言》幼,穉也。《釋名》幼,少也。言生日少也。《禮·曲禮》人生十年曰幼學。《疏》幼者,自始生至十九時。故檀弓云:幼名者,三月爲名稱幼。冠禮云:棄爾幼志,是十九以前爲幼。喪服傳云:子幼。鄭康成云:十五以下。今云:十年曰幼學,是十歲而就業也。
又慈幼也。《孟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註》幼,猶愛也。
又王莽錢名。《前漢·食貨志》徑八分,重五銖曰幼錢,直二十。
又《集韻》乙六切,音郁。義同。
又《集韻》一笑切,音要。幼。《註》幼,讀曰要。《司馬相如·長門賦》聲幼妙而復揚。
又與拗通。《集韻》袎或作幼。
【慧】
慧【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集韻》《正韻》胡桂切,音惠。《說文》儇也。从心彗聲。《徐曰》儇,敏也。《廣韻》解也。《增韻》性解也。姸黠也。
又了也,智也。
又《諡法》柔質受諫曰慧。
又通作惠。《列子·穆王篇》秦人逢氏有子,少而惠。《前漢·昌邑王傳》淸狂不惠。《陸機·弔魏武文》知惠不能去其惡。與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