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夺孰与税敛强

出自:清代·洪繻《斗米叹》

拼音:[jié][duó][shú][yǔ,yù,yú][shuì][liǎn][qiáng,qiǎng,jiàng]

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斗米易钱钱一囊,台湾未闻此奇荒。
闻之自古疑荒唐,不意年来屡屡尝。
今年米价尤殊昂,一斗二升银煌煌。
市中之米作珠量,食米之人膏粱肠。
贫民得米为米浆,升杓在手千金装。
又有无米无可望,朝朝采藿登首阳。
旱潦之后草色黄,茹草不得为寇攘。
明火杀人取所藏,比于倭人尤堂皇。
劫夺孰与税敛强,时或放火烧民房。
亦习洋氛效薄凉,暴政焚杀皆寻常。
盗为饥驱情可伤,况有道殣无劻勷。
算及锱铢添税章,民不得食泪汪汪。
房捐市税何处偿,说增一倍告四方。
人人争欲望苍苍,望天或雨钱与粮。
无肉可敷眼前疮,无水可苏赪尾鲂。
呜呼,无米孰为指太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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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劫夺】用武力夺取(财物或人):~资源。
【孰与】何如。两者相比,择其一: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
【税敛】税收。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劫】

劫【子集下】【力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居怯切《集韻》《韻會》訖業切,音衱。《說文》欲去以力脅止曰劫。一曰以力去曰劫。《徐曰》會意。《玉篇》强取也。《正韻》奪也,勢脅也。《禮·儒行》劫之以衆。

《韻會》劫劫,猶汲汲也。《韓文》人皆劫劫。

《傅毅·舞賦》形態和神意協,從容得志不劫。《註》言雍容不相廹也。

浩劫,宮殿大階級也。《杜甫·玉臺觀詩》浩劫因王造,平臺訪古遊。《韻會》通作刧。亦通作刦。

【夺】

奪【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1画

〔古文〕。彊取也。《前漢·食貨志》大賈富家,不得豪奪吾民。《景帝紀》漁奪百姓。《文中子·王道篇》輕施者必好奪。

鐫削祿階亦曰奪。《論語》奪伯氏騈邑三百。

狹路也。《禮·檀弓》齊莊公襲莒于奪。○按《左傳·襄二十三年》齊侯襲莒,杞殖華還載甲,夜入且于之隧。《杜註》:且于,莒邑。隧,狹路。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又云:或作兌,據此則奪非地名。敓,古奪字,兌卽敓之省文。非。

丘月切,音闕。《白居易·桐花詩》何此巴峽中,桐花開十月。草木堅彊物,所稟固難奪。

叶僻吉切,音狄。《大度首》石赤不奪,節士之必。敚或敓原字从攴。

【孰】

孰【寅集上】【子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殊六切《集韻》《韻會》《正韻》神六切,,隸作孰。生之反也。《禮·禮運》腥其俎,孰其殽。《特牲饋食禮》註,祭祀自孰始。

歲稔也。《禮·樂記》德盛而敎尊,五穀時孰。《前漢·食貨志》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一,使民食足。互見火部熟字註。

《爾雅·釋訓》孰,誰也。《楚辭·天問》圓則九重,孰營度之。《莊子·天運篇》孰主張是,孰維綱是。《史記·藺相如傳》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

《正韻》何也。《論語》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正字通》審也。《漢武策賢良制》其孰之復之。○按《說文》生孰字本但作孰,後人加火,以別生熟之熟,而孰但爲誰孰字矣。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税】

稅【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舒芮切《集韻》《韻會》《正韻》輸芮切,音帨。《說文》租也。《廣韻》斂也。《禮·王制》古者公田藉而不稅。《春秋·宣十五年》初稅畝。《周禮·天官·司書》凡稅斂,掌事者受法焉。《前漢·食貨志》有賦有稅。稅謂公田什一,及工商虞衡之入也。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

《爾雅·釋詁》稅,舍也。《註》舍,放置。《史記·李斯傳》我未知所稅駕。《註》稅駕,猶解駕,言休息也。

《韻會》以物遺人曰稅。《禮·檀弓》未仕者不稅人,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註》謂遺人。

姓。《盛弘之荆州記》建州信陵縣有稅氏。千家姓云:河閒人。宋有進士稅挺。

與說通。《詩·鄘風》說于農郊。《註》說,本或作稅。毛云:舍也。

《集韻》《韻會》吐外切,音駾。《禮·檀弓》曾子曰: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註》日月已過,聞喪而服曰稅。

《服問》大功之葛,以有本爲稅。《註》稅,變易也。

《集韻》吐玩切,音彖。《禮·雜記》夫人稅衣揄狄。《疏》稅謂黑衣也。

《集韻》他括切,音脫。《左傳·成九年》晉侯見鐘儀,問之,有司對曰:鄭人所獻楚囚也。使稅之。《註》稅,解也。

《集韻》輸切,音說。田賦也。

與悅通。《史記·禮書》凡禮始乎脫,成乎文,終乎稅。《註》稅作悅,言禮終卒和悅人情。亦與襚通。《史記·陸賈傳》平原君朱建母喪,辟陽侯乃奉百金往稅。《註》稅,贈終服也。

叶大切,音耋。《王筠詩》九沸翻成緩,六輔良爲切。烟霞幸易親,龜紐詎難稅。

【敛】

斂【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良冉切《集韻》《韻會》《正韻》力冉切,音䭑。《說文》收也。《爾雅·釋詁》聚也。《疏》斂者,率聚也。《詩·小雅》此有不斂穧。《疏》不收斂之穧束也。《書·洪範》斂時五福。《疏》以斂聚五福之道也。《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賦斂財賄。

《儀禮·聘禮》斂〈方亶〉。《註》斂,藏也。

《博雅》斂,取也。

欲也,予也,略也。

姓。《左傳·定七年》公斂處父御孟懿子。《廣韻》姚秦錄有輔國將軍斂憲。

《廣韻》《集韻》《韻會》力驗切,音爁。義同。

《集韻》離鹽切,音廉。斂盂,地名。《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註》衞地。《釋文》斂,徐音廉。《韻會》作歛,非。互詳欠部歛字註。

【强】

强【寅集下】【弓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說文徐註》同强。秦刻石文从口。同強。(強)《唐韻》巨良切《集韻》《韻會》《正韻》渠良切,。

《爾雅·釋蟲》強蚚。《疏》強,蟲名也。一名蚚,好自摩捋者,蓋蠅類。《又》強醜捋。《註》以脚自摩捋。

與彊通。《廣韻》剛強也,健也。《禮·曲禮》四十曰強而仕。《疏》強有二義,一則四十不惑,是智慮強。二則氣力強也。《中庸》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集韻》勝也。《禮·中庸註》南方以舒緩爲強,北方以剛猛爲強。

《廣韻》暴也。《史記·田延年傳》誅鉏豪強。

算家以有餘爲強。《古木蘭詩》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

歲名。《爾雅·釋天》太歲在丁曰強圉。

姓。《左傳·莊十六年》刖強鉏。《廣韻》後漢有強華奉赤伏符。

《廣韻》《集韻》《正韻》其兩切,彊上聲。《集韻》勉也。《爾雅·釋詁》勤也。《禮·中庸》或勉強而行之。

《韻會》矯強。《左傳·莊十九年》鬻拳強諫楚子。《荀子·臣道篇》率羣臣百吏,而相與強君曰橋君。《註》橋音矯。

勸也。《周禮·地官》正其行,而強之道藝。《註》強,猶勸也。《禮·樂記》強而弗抑則易。《疏》師但勸強其神識,而不抑之令曉,則受者和易。

姓。《廣韻》《前秦錄》有將軍強求。◎按《後漢》強華,《前秦》強求同姓,《廣韻》分二音,不知何據。

《集韻》《韻會》《正韻》其亮切,彊去聲。《韻會》木強,不和柔貌。《前漢·周昌傳贊》周昌,木強人也。《註》言其強質如木石然。

《正韻》自是也,㑃也。《前漢·陸賈傳》乃欲以新造未集之越,屈強於此。《註》屈強,不柔服也。《史記》作屈彊。

與襁通。《類篇》強,負兒衣。《史記·魯周公世家》成王少在強葆之中。《註》索隱曰:強葆卽襁褓。正義曰:強闊八寸,長八尺,用約小兒於背而負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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