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ì][shēn][shuǐ][zhú][tōng][míng][dì,de]
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
南渡衣冠迹久陈,西泠庙貌尚如新。
凿成石椁空埋甲,销得金牌更铸人。
劫后湖山谁作主,眼前儿女自嬉春。
置身水竹通明地,不染膻胡塞上尘。
【置身】存身。谓自己处于某种环境或场合。
【水竹】1.水和竹。常借指清幽的景色。 2.竹的一种。禾本科。生于河岸﹑湖旁﹑灌丛中或岩石山坡。竹材甚韧,宜劈篾编器物;笋可食。分布于我国长江流域以南各地。
【通明】1.开通而贤明。 2.通晓明了。 3.十分明亮。 4.喻指明月。 5.方言。犹通陈。
【置】
置【未集中】【网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置之則去之也。
又《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
又《玉篇》安置也。
又《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又《集韻》直吏切,音㯰。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竹】
竹【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集韻》《韻會》張六切《正韻》之六切,音竺。《說文》冬生靑艸,象形。下垂箁箬也。《竹譜》植類之中,有物曰竹。不剛不柔,非草非木。小異空實,大同節目。《又》竹雖冬蒨,性忌殊寒。九河鮮育,五嶺實繁。《詩·衞風》綠竹猗猗。《禮·月令》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周禮·夏官》東南曰揚州,其利金、錫、竹箭。《史記·貨殖傳》渭川千畝竹,其人與千戸侯等。《釋名》竹曰个。《淮南子·俶眞訓》竹以水生。
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竹。《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衆。《史記·律書註》古律用竹。《前漢·律歷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隂,取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閒而吹之,以爲黃鐘之宮。《釋名》竹曰吹。吹,推也,以氣推發其聲也。
又竹。
又竹帛。《史記·孝文紀》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說文》著之竹帛謂之書。
又竹花,竹實。《謝靈運·晉書》元康二年,巴西界竹生花,紫色,結實。《本草》竹花一名草華。《莊子·秋水篇》鵷雛非練實不食。《註》練實,竹實也。
又竹醉日。《岳陽風土記》五月十三日謂之龍生日,可種竹,《齊民要術》所謂竹醉日也。
又地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史記》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前漢·地理志》孤竹在遼西令支縣。《又》沛郡有竹縣。《註》今竹邑。《又》廣漢郡屬縣有綿竹。《又》零陵郡竹山縣。《水經注》藉水東南流,與竹嶺水合。《穆天子傳》我徂黃竹。《零陵記》桂竹之野。《楊愼集》桂竹,後稱貴竹,今貴州。《福建志》南安縣有苦竹山。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司竹監掌植竹葦,供宮中百司簾篚之屬。
又書名:《竹書紀年》《戴凱之·竹譜》《劉美之·續竹譜》。
又姓。《廣韻》伯夷、叔齊之後,以竹爲氏。後漢有下邳相竹曾。
又草名。《永嘉郡志》靑田縣有草,葉似竹,可染碧,名爲竹靑。《宛陵詩註》錦竹,草名,似竹而斑。
又木名。《益部方物略》竹柏,生峨嵋山,葉繁長而籜似竹。
又花藥名。《本草》石竹,瞿麥也。鹿竹、菟竹,黃精也。玉竹,葳蕤也。
又菜名。《齊民要術》竹菜,生竹林下,似芹科而莖葉細,可食。《羣芳譜》淡竹葉,一名竹葉菜,嫩時可食。
又果名。《桂海虞衡志》木竹,子、皮色、形狀全似大枇杷,肉甘美,秋冬閒實。
又䑕名。《贊寧·筍志》竹根有䑕,大如貓,其色類竹,名竹豚,亦名稚子,杜詩所謂筍根稚子也。
又魚名。《桂海虞衡志》竹魚出灕水,狀如靑魚,味似鱖。
又酒名。《張協·七命》豫北竹葉。《張華詩》蒼梧竹葉淸。
又《集韻》敕六切,音畜。萹竹,草名。
又與屬玉之屬通,鴨也。《揚雄·蜀都賦》獨竹孤鶬。
又叶職律切。《謝惠連·雪賦》雪宮建于東國,雪山峙于西域。岐昌發詠于來思,姬滿申歌于黃竹。曹風以麻衣比色,楚謠以幽蘭儷曲。《註》曲,區聿切。竹,職律切。
【通】
通【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統平聲。《說文》達也。《正韻》徹也。《易·繫辭》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禮·學記》知類通達。
又亨也,順也。《禮·儒行》上通而不困。《註》謂仕則上達乎君,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易·節卦》不出戸庭,知通塞也。
又暢也。《爾雅》四時和爲通正。《註》通,平暢也。
又總也。《禮·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註》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使有十年之餘也。
又開也。《前漢·何武傳》通三公官。《註》謂更開置之也。
又道之也。
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前漢·季布傳》非長者勿與通。
又《陸賈傳》剖符通使。
又書名。《白虎通》班固著。《風俗通》應劭著。
又書首末全曰通。《後漢·崔實傳》宜寫一通。
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周禮·春官·司常》通帛爲旃。《註》通帛,無他物之飾也。
又通鼓。《周禮·地官·鼓人》以金鐸通鼓。《疏》司馬振鐸,將軍以下卽擊鼓,故云通鼓。
又井地名。《前漢·法志》方里爲井,井十爲通。
又《廣韻》州名。
又《韻會》馬矢曰通。《後漢·戴就傳》以馬通薰之。
又《左傳·杜預註》旁淫曰通。
又叶他郞切,音湯。《東方朔·七諫》身寢疾而日愁兮,情沈抑而不揚。衆人莫可與論道兮,悲精神之不通。
【明】
明【辰集上】【日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朙《廣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鳴。《說文》照也。《易·繫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又》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疏》日月中時,徧照天下,無幽不燭,故云明。《史記·歷書》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
又《易·乾卦》大明終始。《疏》大明,曉乎萬物終始。
又《易·乾卦》天下文明。《疏》有文章而光明。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疏》照臨四方謂之明。
又《書·舜典》黜陟幽明。《傳》升進其明者。
又《書·太甲》視遠惟明。《疏》謂監察是非也。
又《洪範》視曰明。《傳》必淸審。
又《詩·小雅》祀事孔明。《箋》明,猶備也。
又《詩·大雅》明明在下。《傳》明明,察也。《爾雅·釋詁疏》明明,言甚明也。
又《禮·檀弓》其曰明器,神明之也。
又《禮·禮運》故君者所明也。《疏》明,猶尊也。
又《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
又《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又《廣韻》昭也,通也。
又星名。《詩·小雅》東有啓明。《傳》日旦出謂明星爲啓明。
又《小雅》明發不寐。《疏》言天將明,光發動也。
又《正字通》凡厥明、質明,皆與昧爽義同。
又姓。《姓氏急就篇》《明氏·山公集》有平原明普,晉荀晞從事明預。
又與盟同。《詩·小雅》不可與明。《箋》明,當爲盟。
又與孟同。《周禮·夏官·職方氏註》望諸明都也。《釋文》明都,《禹貢》作孟豬。今依《書》讀。
又《前漢·地理志》廣漢郡葭明。《註》師古曰:明音萌。
又《韻補》叶謨郞切。《書·益稷》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楚辭·九歌》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扶桑。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旣明。
又叶彌延切。《道藏歌》觀見學仙客,蹊路放炎烟。陽光不復朗,隂精不復明。
【地】
地【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埊列也。《白虎通》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釋名》地,底也,其體底下,載萬物也。《易·說卦傳》坤爲地。《內經》岐伯曰:地爲人之下,太虛之中。黃帝曰:馮乎。曰:大氣舉之。《周禮·地官》土訓掌道地圖,以詔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詔地求。《博物志》地以名山爲輔佐,石爲之骨,川爲之脈,艸木爲之毛,土爲之肉。
又第也,但也。《前漢·丙吉傳》西曹地忍之。
又叶徒何切,音沱。《屈原·橘頌》閉目自愼,終不失過兮。秉德無私,參天地兮。《揚雄·羽獵賦》鳥不及飛,獸不得過,軍驚師駭,刮野埽地。○按吳棫收地入箇韻,音隋,則過可如字讀,沱隋亦平去閒耳。本作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