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ěi,yǐ][fàn][táo][huā][shuǐ]
平仄:仄仄平平仄
尾犯桃花水,江南好燕归。
芳草恨春迟。
东风齐着力,惜分飞。
【尾犯】1.从犯。 2.词牌名。又名《碧芙蓉》。双调,以九十四字为较常见。仄韵。 3.曲牌名。属南曲中吕宫。字句格律与词牌前半阕同,亦有与全阕同者。用作引子。南曲中吕宫又有《尾犯序》,与词牌略异,用作过曲。
【桃花】1.亦作"桃华"。 2.桃树所开的花。 3.形容女子容貌。 4.指桃花马。 5."桃花水"的省称。指春汛。 6.病名。癣的一种。
【花水】农历二﹑三月间桃花开放时盛涨的河水。即桃花水。
【尾】
尾【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委。《說文》微也。从倒毛在尸後。《玉篇》鳥獸魚蟲皆有之。
又末後稍也。《易•未濟》狐濡其尾。《書•君牙》若蹈虎尾。
又《詩•邶風》瑣兮尾兮,流離之子。《註》瑣,細。尾,末也。
又《戰國策》王若能爲此尾。《註》終也。
又東方星名,十八度尾爲大辰。
又次名。《禮•月令》日月會於鶉尾,斗建申之辰也。
又底也。《爾雅•釋水》瀵大出尾下。《註》尾猶底也。言其源深出於底下者名瀵。瀵猶灑散也。
又《書•堯典》仲春鳥獸孶尾。《註》乳化曰孳,交接曰尾,因物之生育,驗其氣之和也。
又陪尾,山名,在江夏安陸縣。一名橫尾。一曰負尾。
又姓。《左傳》殷民六族有尾勺氏。
又漢劉虞吏尾敦。
【犯】
犯【巳集下】【犬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凡上聲。《玉篇》抵觸也。《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爾雅·釋詁》犯,勝也。《註》陵犯,得勝也。《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又《字彙補》叶符店切。《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
【桃】
桃【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刀切,音陶。《說文》果也。《爾雅·釋木》旄,冬桃。榹,山桃。《禮·月令》仲春桃始華。《內則》桃曰膽之。《疏》桃多毛,拭治令靑滑如膽。
又桃諸。《王肅云》諸,菹也,今之藏桃也。
又《典術》桃,五木之精,仙木也。《禮·檀弓》君臨臣喪,以巫祝桃茢執戈。《左傳·昭四年》桃弧棘矢,以除其災。《後漢·禮儀志》爲桃印,施門戸,以止惡氣。
又含桃,櫻桃也。《爾雅》謂之楔。
又桃氏,攻金之工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刃。
又胡桃。《名物志》謂之羌桃。
又銚芅曰羊桃。《爾雅·釋草》萇楚,銚芅。
又桃枝,竹名。《爾雅·釋草》桃枝四寸有節。
又《本草》豬苓名地烏桃。
又桃蟲,鷦也。一名巧婦。《詩·周頌》肇允彼桃蟲,拚飛維鳥。
又桃林,地名,在華山東。《書·武成》放牛桃林之野。
又老桃,宋地。《左傳·隱十年》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
又水名。《山海經》樂遊之山,桃水出焉。
又姓。《姓苑》戰國桃應,晉桃豹。
又《集韻》他彫切,音祧。長枋,可以持物于器中者。
又《集韻》上與切,音墅。抒物器也。
又《集韻》直紹切,音趙。與㸠同。《博雅》板也。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