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
茅【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莫交切《韻會》謨交切,音貓。《說文》管也。《易·泰卦》拔茅連茹。《詩·召南》白茅包之。《書·禹貢》包匭菁茅。《蔡邕·獨斷》天子大社,以所封之方色苴以白茅授之,謂之授茅土。《左傳·宣十二年》前茅慮無。《註》時楚以茅爲旌識。
又國名。《左傳·襄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註》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鄕。
又享名。《史記·魏世家註》脩武軹縣有茅亭。
又門名。《說苑》楚太子立于茅門之外。
又山名。《晉書·許邁傳》延陵之茅山是洞庭西門,潛通五嶽。
又姓。《通志·氏族略》茅氏,周公之後,子孫以國爲氏,秦有茅焦。
又《韻補》迷侯切,音矛。《屈原·離騷》時紛其變易兮,又何以淹留。蘭芷變而不芳兮,荃蕙化而爲茅。
又《類篇》莫佩切。茅蒐,蒨草。
又《集韻》眉鑣切,音苗。《易·泰卦》拔茅連茹。鄭讀作苗。
【店】
店【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都念切,音墊。《崔豹古今注》店,置也。所以置貨鬻物也。《徐勉誡子書》或欲創闢田園,或勸興立邸店。
又與坫通。《說文》店,反爵之處。或作坫。
【酒】
酒【酉集下】【酉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子酉切,愀上聲。《說文》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釋名》酒,酉也,釀之米麴,酉澤久而味美也。亦言踧也,能否皆彊相踧持飮之也。
又入口咽之,皆踧其面也。《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淸酒。《註》事酒,有事而飮也。昔酒,無事而飮也。淸酒,祭祀之酒。《前漢·食貨志》酒,百藥之長。《東方朔傳》銷憂者莫若酒。《江純·酒誥》酒之所興,肇自上皇,成之帝女,一曰杜康。
又酒,明水也。《禮·明堂位》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又天酒,甘露也。《瑞應圖》王者施德惠,則甘露降,一名天酒。
又官名。《周禮·天官》酒正。《註》酒官之長。《又》女酒。《註》女奴曉酒者。
又祭酒,尊稱之號。《前漢·伍被傳》號爲劉氏祭酒。《註》祭時惟尊長酹酒也。
又酒旗,星名。《曹植·酒賦》仰漢旗之景曜,協嘉號於天辰。
又地名。《左傳·莊二十二年》王與虢公酒泉之邑。《註》邑在河南。
又《前漢·武帝紀》以其地爲武威酒泉郡。《註》酒泉,今肅州。
又姓。明有酒好德。
又人名。《史記·晉世家》靜公俱酒。
又《韻補》叶子小切,音剿。《詩·鄭風》叔于狩,巷無飮酒。豈無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易林》白茅醴酒,靈巫拜禱。神嘻飮食,使人壽老。
又叶子與切,音苴。《張超·誚靑衣賦》東向長跪,接狎歡酒。悉請諸靈,邪僻無主。
【旗】
旗【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
【烟】
烟【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烏前切《集韻》《韻會》因蓮切《正韻》因肩切,音燕。《說文》本作煙。詳煙字註。《荀子·富國篇》鳧雁若烟海。
又《廣韻》於眞切《集韻》《正韻》伊眞切,音燕。《說文》火气也。《周禮·秋官·蟈氏》以其煙被之。
又姓。見《字彙》。
又於眞切,音因。《周禮·春官·大宗伯註》禋之言煙也。周人尚臭,煙氣之臭聞者。《註》煙音因。《柳宗元·祭从兄文》留連遊歡,涉月彌旬,夜。
【外】
外【丑集下】【夕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歪去聲。內之對,表也。《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挂】
挂【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
又《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
又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
又《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
又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
又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又》再扐而後掛。《註》合而置之曰掛。《朱子·本義》掛者,懸於左手小指之閒。
又《正韻》與掛同。《易·乾卦疏》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
又《集韻》《韻會》《正韻》古買切,音柺。義同。陸德明易釋文有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