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ǎo][yuàn][qīng][yú][shuǐ]
平仄:仄仄平平仄
小院清于水,凉云薄似罗。
鳞鳞红叠玉缸波。
如此良宵不饮待如何。
浅醉科头坐,高吟拍掌歌。
天边有个醒姮娥。
笑道书生酒力也无多。
【小院】小庭院;小院落。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又《韻輯》白小,魚名。
又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又《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于】
于【子集上】【二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羽俱切《集韻》《韻會》《正韻》雲俱切,音迂。《爾雅·釋詁》于,曰也。
又往也。《書·大誥》民獻有十夫,予翼以于。《詩·小雅》王于出征。
又《儀禮·士冠禮》宜之于假。《註》于,猶爲也。宜之見爲大矣。
又《聘禮》賄在聘于賄。《註》于讀曰爲。言當視賓之禮,而爲之財也。
又《司馬相如·長門賦敘》因于解悲愁之辭。
又未定之辭。《公羊傳·僖二十八年》歸于者何。歸于者,罪未定也。
又行貌。《韓愈·上宰相書》于于焉而來矣。
又于于,自足貌。《莊子·應帝王》其臥徐徐,其覺于于。
又鐘兩口之閒曰于。《周禮·冬官考工記》鳧氏爲鐘,兩欒謂之銑,銑閒謂之于。
又《前漢·元后傳》衣絳緣諸于。《註》大掖衣也。
又《唐書·元德秀傳》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以聲樂集,德秀惟樂工十人,聮袂歌于蔿于。
又草名。《爾雅·釋草》茜,蔓于。《註》生水中。一名軒于。《司馬相如·子虛賦》菴閭軒于。
又木名。《爾雅·釋木》棧木,于木。《註》僵木也。江東呼木觡。
又淳于,縣名。今密州安丘縣,古淳于國。
又姓。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以國爲氏,後因去邑爲于。
又淳于,宣于,鮮于,多于,于,皆複姓。
又三氏姓。勿忸于,阿伏于,見《魏書·官氏志》。
又助語辭。《詩·召南》于沼于沚。《朱傳》于,於也。《周易》《毛詩》於皆作于。于於古通用。
又《集韻》邕俱切,音紆。廣大貌。《禮·檀弓》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弔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
又《文王世子》仲尼曰: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所以善成王也。聞之曰:爲人臣者,殺其身有益於君,則爲之,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俱與迂通。
又《正韻》休居切,與吁通。歎辭。《詩·周南》于嗟麟兮。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