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圃花边小院

出自:宋代·舒亶《满庭芳》

拼音:[nán,nā][pǔ][huā][biān][xiǎo][yuàn]

平仄:平仄平平仄仄

阊阖天门,芙蓉春殿,几年目断鸡翘。短蓬秋鬓,端幸倚琼瑶。南圃花边小院,西湖畔、云低双桥。归时节,红香露冷,月影上芭蕉。明朝。那可望,旗亭烟草,柳渡寒潮。但万户千门,恨客歌樵。戏彩光浮衮绣,听鸣珂、响逼云宵。应回首,绮裘醉客,还是独吹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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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花边】1.(~儿)带花纹的边缘:瓶口上有一道蓝色的~。 2.(~儿)手工艺品,编织或刺绣成各种花样的带子,通常用做衣服的镶边。 3.(~儿)印刷用语,文字图画的花纹边框:~新闻。 4.〈方〉银圆的俗称。
【小院】小庭院;小院落。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南】

南【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

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

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

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

《翻譯名義》合掌作禮曰和南。《淳化帖衞夫人書》衞和南。

《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邶風》遠送于南。沈重讀。《陸雲·喜霽賦》朱明啓,凱風自南,復火正之舊司,黜后土于重隂。

【圃】

圃【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博古切《集韻》彼五切,音補。《說文》種菜曰圃。《周禮·天官·大宰》九職,二曰園圃,毓草木。《註》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

《地官·場人》掌國之場圃,而樹之果蓏珍異之物,以時斂而藏之。《疏》場圃連言同地耳。春夏爲圃,秋冬爲場也。

《地官·閭師》任圃,以樹事責草木。《註》任,使也。園圃毓草木,故還使貢草木也。

《周禮·夏官·職方氏》河南曰豫州,其澤藪曰圃田。《註》圃田在中牟。《後漢·郡國志》中牟縣有圃田澤。○按圃田,卽詩所謂甫草是也,在周東都畿內,後爲鄭地。

藉圃,蒲圃,地名。《左傳·哀十七年》衞侯爲虎,幄于藉圃。

《襄四年》季孫樹六檟于蒲圃東門之外。

《何晏·景福殿賦》建以永寧安昌臨圃。《註》皆殿名也。

縣圃,山名。《楚辭·天問》崑崙縣圃,其尻安在。

《揚雄·甘泉賦》配帝居之縣圃兮,象太乙之威神。《註》縣圃在崑崙山,天帝所居。亦作圃之前,猶驂八駿。

《唐韻》《集韻》。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边】

邊【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5画

〔古文〕眠切,音編。《玉篇》畔也,邊境也。《禮·玉藻》其在邊邑。《註》邊邑,九州邊鄙之邑。《左傳·成十三年》蕩搖我邊疆。

《正韻》旁近也。《前漢·高帝紀》齊邊楚。

側也。《禮·檀弓》齊衰不以邊坐。《疏》喪服宜敬,起坐宜正,不可著齊衰而偏坐也。

邊璋,半文飾也。《周禮·冬官考工記》邊璋七寸。

姓。周大夫邊伯之後。南唐有邊鎬。《說文》作。

【小】

小【寅集上】【小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私兆切《正韻》先了切,蕭上聲。《說文》物之微也。从八从亅。見而分之。《徐曰》亅,始見也。八,分也。始可分別也。《玉篇》細也。《易·繫辭》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左傳·襄三十一年》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卽小宰等也。

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

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詩·邶風》慍于羣小。《註》小,衆妾也。

《韻輯》白小,魚名。

叶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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