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īng][yú][chū][shuǐ][lín]
平仄:平平平仄平
皓质净无尘,秋容分外真。
直教霜失色,疑取玉为神。
洁比淩霄鹤,清逾出水鳞。
晚香霏老圃,品格最堪珍。
【逾出】突出,超过一般地显露出来。
【出水】1.水自内出。 2.出自水中。 3.指战争中失利的一方,从被围困的城中或阵地突围出走。 4.指出去的道路。 5.旧指妓女脱籍从良。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又《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逾】
逾【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㢏《唐韻》羊朱切《集韻》《韻會》容朱切《正韻》雲俱切,音俞。《玉篇》越也,遠也,進也。《書·禹貢》逾于洛。
又《秦誓》日月逾邁。《正韻》或作踰、隃。
【出】
出【子集下】【凵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春入聲。《說文》進也。《廣韻》見也,遠也。《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
又生也。《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註》秦康公,晉之甥也。
又《周禮·秋官·大司》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註》出謂越獄逃亡也。
又《增韻》斥也。《正韻》亦作黜絀。
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推去聲。自中而外也。
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
又叶尺僞切,吹去聲。《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
又叶敕律切,音黜。《馬融·圍棋賦》熒惑窘乏兮無令詐出,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又《韻補》叶側劣切,音茁。《曹植·卞后誄》詳惟聖善,岐嶷秀出。德配姜嫄,不忝先哲。
又叶赤知切,音侈。《穆天子傳·西王母謠》白雲在天,丘陵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閒之。
又叶赤至切,音熾。《楚辭·九章》竊快在其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靈樞經》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鳞】
鱗【亥集中】【魚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力珍切《集韻》《韻會》《正韻》離珍切,音鄰。《說文》魚甲也。《玉篇》魚龍之鱗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其動物宜鱗物。《註》鱗,龍之屬。《禮·月令》其蟲(鱗。《註》)龍蛇之屬。《淮南子·地形訓》凡鱗者,生於庶魚。
又《正字通》雙鱗魚,產湖廣石門縣東陽山水中,鱗有兩重,與諸魚別,味肥(美。)又姓。《左傳·文十六年》鱗鱹爲司徒。《類篇》或作䰼。此條有四字脫落,包括一個空格。今補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