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卑憎末俗

出自:宋代·释道潜《燕默堂》

拼音:[xuān][bēi][zēng][mò][sú]

平仄:平平平仄平

万汇乾坤里,谁何识道真。
喧卑憎末俗,燕默羡高人。
漏转芙蓉永,香销柏子频。
他年挥玉麈,堂上挹芳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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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喧卑】1.喧闹低下。 2.借指人世间。 3.指杂乱低下的地位。
【末俗】1.谓末世的习俗,低下的习俗。 2.世俗之人。指一般平庸的人。 3.世俗之人。指未出家的人。与"僧侣"相对。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喧】

喧【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廣韻》况袁切《集韻》《韻會》許元切,音萱。《玉篇》大語也。《集韻》與吅同。或作讙。

與咺同。《漢武帝·悼李夫人賦》悲愁於邑,喧不可止兮。《註》師古曰:朝鮮之閒,謂小兒泣不止,名爲喧,音許遠反。

【卑】

卑【子集下】【十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府移切《集韻》《韻會》賔彌切《正韻》逋眉切,。

《韻會》鮮山,在柳州界。

鮮帶約而束之也。

姓。《廣韻》蔡邕胡太傅整。

《前漢·鄒陽傳》封之於有。《註》地名也。音鼻。

音彼。與俾同。《荀子·宥坐篇》民不迷。

音陛。與庳同。《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爲蓋,上欲尊而宇欲。

【憎】

憎【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作滕切《集韻》《韻會》咨騰切《正韻》咨登切,音增。《說文》惡也。从心曾聲。《詩·小雅》伊誰云憎。

【末】

末【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莫撥切《韻會》莫曷切《正韻》莫葛切,瞞入聲。《說文》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謂木杪也。《禮·曲禮》獻杖者執。末《玉篇》端也,顚也,盡也。《廣韻》無也,弱也,遠也。

終也。《書·立政》我則末惟成德之彥。

勿也。《禮·文王世子》命膳宰曰:末有原。

薄也。《左傳·昭十四年》三數叔魚之惡,不爲末減。

四肢曰末。《左傳·昭元年》風淫末疾。

商賈曰末。《史記·秦琅邪頌》上農除末,黔首是富。

太末,縣名。《前漢·地理志》屬會稽郡。

且末,國名。見《前漢·西域傳》。

山名。《山海經》末山多赤金。

姓。《統譜》秣陵之後改爲末氏。

《集韻》《正韻》莫狄切,音覓。《荀子·禮論篇》絲末。《註》與幦同。

叶莫結切,音蔑。《屈原·九歌》桂櫂兮蘭枻,冰兮積雪。采薛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叶沒各切,音莫。《蘇轍·偶作詩》重門閉不開,鳴鳥相呼樂。晨暉轉簾影,微風響秋末。

【俗】

俗【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

《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

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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