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生遗法在

出自:清代·李念慈《九曲亭》

拼音:[pān][shēng][yí][fǎ][zài]

平仄:平平平仄仄

九曲亭犹好,樊山纵马蹄。
人经赤壁水,燕带雪堂泥。
词赋名空擅,川原草自萋。
潘生遗法在,春酿过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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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潘生】1.指晋潘岳。 2.指宋潘谷。善制墨﹐有墨仙之称。
【遗法】1.亦作"遗法"。 2.前代遗留下来的典章法则。 3.留传下来的方式﹑方法。 4.指前代传下的法书和书法艺术准则。 5.指前代传下的佛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潘】

潘【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普官切《集韻》《韻會》《正韻》鋪官切,音拌。《說文》淅米汁也。《禮·內則》面垢燂潘請靧。

水名。《說文》在河南滎陽。

古邑名。《禮·檀弓》與縣潘氏。

泉名。《水經注》濕水,又東逕潘縣故城,左會潘泉故瀆。

《正韻》蒲官切,音盤。《列子·黃帝篇》鯢旋之潘爲淵。

《集韻》《韻會》。

《集韻》逋禾切,音波。潘旍,縣名,在臨淮。

普半切,音判。縣名,在上谷。或省作番。

【生】

生【午集上】【生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音甥。《說文》進也。《玉篇》起也。《莊子·外物篇》凡道不欲壅,壅則哽,哽而不止則跈,跈則衆害生。《註》生,起也。

《玉篇》產也。《博雅》人十月而生。《穀梁傳·莊二年》獨隂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

出也。《易·觀卦》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註》生,猶動出也。

養也。《周禮·天官·大宰》五曰生以馭其福。《註》生,猶養也。賢臣之老者,王有以養之。《左傳·哀元年》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敎訓。

《韻會》死之對也。《孟子》生,亦我所欲也。《前漢·文帝紀》世咸嘉生而惡死。

造也。《公羊傳·桓八年》遂者何,生事也。《註》生,猶造也。專事之詞。

性也。《書·君》惟民生厚,因物有遷。《傳》言人自然之性敦厚,因所見所習之物,有遷變之道。

《左傳·僖二十七年》於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疏》懷生者,謂有懷之心。

《詩·衞風》旣生旣育,比予于毒。《箋》生,謂財業也。《前漢·高帝紀》不事家人,生產作業。

《周禮·冬官考工記·矢人》凡相笴,欲生而摶。《註》相猶擇也,生謂無瑕蠹也。摶謂圜也。

不熟也。《史記·項羽紀》與一生彘肩。

語辭。《李白·戲杜甫詩》借問別來太瘦生。《歐陽修詩》問向靑州作麼生。

平生,疇昔也。《阮藉詩》平生少年時,趙李相經過。《杜甫詩》平生爲幽興,未惜馬蹄遙。

《正字通》凡事所從來曰生。宋高宗朝,孫楙入覲,嘗論公生明。上問何以生公。曰:廉生公。問何以生廉。曰:儉生廉。上稱善。

所生,祖父也。《詩·小雅》夙興夜寐,毋忝爾所生。《疏》當早起夜臥,行之無辱汝所生之父祖也。

友生,朋友也。《詩·小雅》矧伊人矣,不求友生。

先生,師之稱。諸生,弟子之稱。《韓愈·進學解》國子先生晨入太學招諸生。《史記·酈生傳》高祖謂酈食其,以萬戸封生。《註》師古曰:生猶言先生。文穎曰:諸生也。

先生,父兄也。《論語》有酒食,先生饌。

《儀禮·士冠禮》遂以摯見於鄕大夫鄕先生。《註》鄕先生,鄕中老人爲卿大夫致仕者。《史記·五帝紀》薦紳先生難言之。

《詩·商頌》以保我後生。《朱註》我後生,謂後嗣子孫也。

門生。《裴皡詩》三主禮闈年八十,門生門下見門生。

蒼生,民也。《晉書·謝安傳》安石不出,其如蒼生何。《張協雜詩》冲氣扇九垠,蒼生衍四垂。

《前漢·郊祀志》故神降之嘉生。《註》師古曰:嘉生謂衆瑞。

《楚語》滯則不震,生乃不殖。《註》生,人物也。

水名。《山海經》北二百二十里曰盂山。生水出焉,而東流注于河。《註》卽奢延水也。水西出奢延縣西南赤沙阜,東北流。

姓。《正字通》漢生臨,明生甫申。

微生,浩生,俱複姓。

與牲同。《前漢·昭帝紀》令破烏桓。斬虜獲生有功。《註》獲生口也。

與狌同。《汲冢周書》郭都生生。

《廣韻》《正韻》所敬切《集韻》《韻會》所慶切,音貹。產也。《字彙》俗謂雞生卵。

《集韻》《韻會》所景切,音眚。育也。《論語註》四乳生八子。《陸德明·音義》生,所幸反。

如字。

《正韻》息正切,音性。《周禮·地官·司徒》以土會之灋,辨五土之物生。《註》杜子春讀爲性。

《韻補》叶師莊切,音商。《傅毅·舞賦》在山峨峨,在水湯湯,與志遷化,容不虛生。

叶桑經切,音星。《詩·小雅》雖有兄弟,不如友生。叶寧平。《東方朔·七諫》觀天火之炎煬兮,聽大壑之波聲。引八維以自道兮,含沆瀣以長生。

叶尸連切,音羶。《黃庭經》內養三神可長生,魂欲上天魄入淵,還魂反魄道自然。

【遗】

遺【酉集下】【辵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夷。《說文》亡也。《易·泰卦》不遐遺。《註》用心弘大,無所遺棄也。《詩·小雅》棄予如遺。《註》言忘去不復存省也。《周禮·秋官·司刺》三曰遺忘。

《正韻》失也。《前漢·賈誼傳》功不遺矣。《後漢·桓榮傳》慮無遺計。

《集韻》餘也。《禮·樂記》有遺音者矣。《註》有不盡之音。《屈原·離騷》依彭咸之遺則。《註》遺,餘也。

留也。《書·大誥》寧王遺我大寶龜。《左傳·昭十九年》古之遺愛也。

《字彙補》便旋也。《前漢·東方朔傳》小遺殿上。《南史·謝幾卿傳》小遺沾令史。《註》卽俗言小便也。

《正字通》遺遺,與委蛇通。《戰國策》出遺遺之門。《註》言其路逶迤也。《管子·樞言篇》遺遺乎若有從治。

姓。魯費宰南遺之後。

《廣韻》《集韻》《韻會》以醉切,遺去聲。投贈也,餽也。《周禮·地官·遺人註》以物有所餽遺也。《左傳·隱元年》請以遺之。

《玉篇》余恚切《正韻》于位切,。

《集韻》徐醉切,音遂。盈之切,音怡。愈水切,音唯。義同。

《集韻》《韻會》旬爲切《等韻》似爲切。與隨同。謙以下人也。《詩·小雅》莫肯下遺。《註》遺,音隨。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在】

丑集中】【土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

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

存也。《論語》父母在。

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

姓。晉汝南太守在育。

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

昨代切,音載。義同。

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今作在。《正字通》在,本昨代切,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次轉去聲訓所,不知所卽居,非上聲者訓居,去聲者訓所也。○按在有上去二聲。字書韻書皆然。《禮韻》原許通押,《字彙》分訓,似泥。《正字通》不从上轉去,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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