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怪莺声啼处

出自:清代·袁绶《风入松 送花玉五姑母归瓦梁》

拼音:[què][guài][yīng][shēng][tí][chǔ,chù]

平仄:仄仄平平平仄

相依几夕数觥筹。
沟水忽分流。
杨枝待折还延伫,凭轻帆、欲去还留。
惆怅石城桥畔,一年一送归舟。
歌残金缕不胜愁。
无语注双眸。
江南剩有欢场在,料隔江、梦也回头。
却怪莺声啼处,绿阴遮断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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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莺声】1.黄莺的啼鸣声。 2.多比喻女子宛转悦耳的语声。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却】

卻【子集下】【卩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

《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

《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

訛作㕁。

【怪】

怪【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壞切,乖去聲。《說文》異也。《增韻》奇也。《風俗通》怪者,疑也。《白虎通》異之言怪也。凡行之詭異曰怪。《中庸》索隱行怪。

狀貌之瑰異亦曰怪。《書·禹貢》鉛松怪石。

《莊子·逍遙遊》齊諧者,志怪者也。

氣變常,人妖物孽曰怪。《揚子·太經》怪分靑赤白黑黃,皆物怪也。

怪哉,驚歎之詞。

姓。《春秋元命苞》炎帝臣怪義。

通作傀。《周禮·春官·大司樂》大傀異烖。《註》傀猶怪也。舊音怪。俗遂作怪。

叶古僞切,音貴。《馬融·長笛賦》波散廣衍,實可異也。牚距劫遌,又足怪也。《易林》五心六意,岐道多怪。非君本懷,生我恨悔。

叶古懷切,音乖。《元稹·痁臥詩》一生常苦節,三省詎行怪。《周伯琦曰》从心圣聲。圣音怪。俗作恠,非。

【莺】

鶯【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21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烏莖切《集韻》於莖切《韻會》幺莖切,有鶯賦。

鳥羽文。《詩·小雅》交交桑扈,有鶯其羽。《毛傳》鶯然有文章也。俗作鸎,非。

【声】

声【丑集中】【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字彙》同聖平聲。《說文》音也。《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註》聲謂樂也。

凡響曰聲。《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聲敎。《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聲譽。《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註》聲聞,名譽也。

宣也。《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註》聲,宣也。

《諡法》不生其國曰聲。《註》生于外家。《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註》聲,諡也。

姓。

《韻補》叶尸羊切,音商。《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

【啼】

啼【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謕《說文》同嗁。《禮·喪大記》主人啼。《穀梁傳·僖十年》麗姬下堂而啼。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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