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
沾【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他兼切,音添。水名。《說文》水出壷關,東入淇。
又《說文》一曰益也。義同添。《徐鉉曰》今俗別作添,非是。
又《廣韻》張廉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廉切,音詹。漬也,濡也。《史記·滑稽傳》置酒而天雨,陛楯者皆沾寒。《陳丞相世家》汗出沾背,通作霑。
又與覘通。《禮·檀弓》國昭子曰:我喪也,斯沾。《註》沾讀爲覘,視也。
又《廣韻》《集韻》都念切,音店。亦水名。
又縣名,在樂平。《漢志》屬上黨郡。《廣輿記》太原府樂平縣,本漢沾縣。
又《集韻》《正韻》的協切,音跕。沾沾,自整貌。《史記·魏其傳》沾沾自喜。《註》師古曰:輕薄也。徐廣曰:沾,昌兼反,又當牒反,一曰尺占反。
【衣】
衣【申集下】【衣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集韻》《韻會》·衣銘》衣服從其儀,君子德也。衣以飾外,德以飾內。
又絲衣,祭服也。《詩·周額》絲衣其紑。
又《博雅》寢衣,衾,服也。
又《釋名》中衣,言在外小衣之外,大衣之中也。
又心衣,抱腹而施鉤肩,鉤肩之閒施一襠,以養心也。
又面衣。《晉書·惠帝紀》尚書高光進面衣。
又耳衣。《唐·邊塞曲》金縫耳衣寒。
又綴衣,掌衣服官名。《書·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賁。
又白衣,未仕之稱。《後漢·崔駰傳》憲諫以爲不宜與白衣會。
又牛衣,編亂麻爲之。卽今俗呼爲龍具者。《前漢·王章傳》章疾病,無被,臥牛衣中。
又垣衣,苔也。《王融詩》垣衣不可裳。
又姓。《通志·氏族略》見《姓苑》。《正字通》明有衣勉仁、衣祐。
又人名。《高士傳》被衣,堯時人。蒲衣,舜時人。
又靑衣,地名。《史記·彭越傳》處蜀靑衣。《註》今爲臨卭。
又借服膺意。《書·康誥》紹聞衣德言。
又《唐韻》於旣切,讀去聲。服之也。《玉篇》以衣被人也。《增韻》著衣也。《晏子·雜下篇》衣十升之布。《前漢·東方朔傳》身衣弋綈。
又《韻補》於斤切。齊人言衣聲如殷,今姓有衣者,殷之謂歟。一作㐆。《通志·六書略》卽衣字,从向、身。
【错】
錯【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䥘《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淸各切《正韻》七各切,行。《註》錯刀,王莽錢。《張衡詩》何以贈之金錯刀。
又《詩·大雅》簟茀錯衡。《傳》錯衡,文衡也。《史記·趙世家》剪髮文身,錯臂左衽。《註》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靑錯畫其臂。
又《玉篇》鑢也。《書·禹貢》錫貢磬錯。《疏》治玉石曰錯。磬有以玉爲之者,磬錯,謂治磬錯也。
又《正韻》厲石也。《詩·小雅》他山之石,可以爲錯。《傳》錯,石也,可以琢玉。《釋文》錯,厲石也。
又《玉篇》雜也。《書·禹貢》厥賦惟上上錯。《傳》錯,雜出。《疏》交錯是閒雜之義,故錯爲雜也。
又亂也。《尚書·孔安國序》錯亂磨滅,勿可復知。
又《易·繫辭》錯綜其數。《疏》錯謂交錯。《禮·文王世子》禮樂交錯于中。
又《祭義》不錯則隨。《註》錯,鴈行也。父黨隨行,兄黨鴈行。《詩·小雅》獻醻交錯。《傳》東西爲交,邪行爲錯。
又《集韻》乖也。《增韻》舛也,誤也。《五代史·羅紹威傳》帥魏博牙軍驕恣,盡殺之,由此勢弱,曰:聚六州四十二縣鐵,鑄一个錯不成。《註》借義,喻錯悞也。
又《前漢·五行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旤福,傳以洪範,與仲舒錯。《註》錯,謂牴牾不合也。
又《廣韻》厠也,言相閒厠也。
又《禮·中庸》辟如四時之錯行。《朱註》錯,猶迭也。
又《易·離卦》履錯然。《註》錯然,敬愼之貌。
又《馬融·廣成頌》嵎峗錯崔。《註》錯崔,高峻貌。
又《山海經》帶山有獸,其狀如馬,一角,有錯。《註》言角有甲錯也。
又神名。《後漢·禮儀志》錯斷食巨。《註》逐疫之神也。
又姓。《廣韻》宋太宰之後。
又人名。《史記·高祖功臣年表》稾侯錯。《索隱註》漢表作鍇,音揩。
又蟲名。《字彙補》莎雞,幽州人謂之蒲錯。
又與厝通。《前漢·地理志》五方雜厝,風俗不純。《註》厝、錯古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倉故切,音措。《集韻》金塗謂之錯。亦姓。本作䥄。
又《博雅》藏也。
又《楚辭·九章》萬民之生,各有所錯兮。《註》錯,安也。
又《史記·司馬相如傳》展采錯事。《註》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也。錯,音措。
又《易·繫辭》苟錯諸地,而可矣。《疏》錯,置也。《釋文》錯,音措。《史記·周本紀》成康之際,天下安寧,錯四十餘年不用。《註》錯,置也。
又《史記·張儀傳》秦魏之交,可錯矣。《註》錯,停止也。音措。
又《後漢·寒朗傳》二人錯愕不能對。《註》錯,七故反。錯憚,猶倉卒也。
又《揚子·方言》滅也。周秦曰錯。《註》音酢。
又與醋同。《管子·弟子職》置醬錯食。
又《集韻》七約切,音碏。物理麤也。
【认】
認【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梨】
梨【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同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