鸾鸟托身榛与枳

出自:清代·宁调元《满江红 其三》

拼音:[luán][niǎo][tuō][shēn][zhēn][yǔ,yù,yú][zhǐ]

平仄:平仄平平平平仄

独立苍茫,共千里、月明今夕。
正旧恨、新愁和絮,重重相积。
鸾鸟托身榛与枳,豺狼倚狈胶和漆。
枕长戈、夜起问青天,天何极。
填沧海,精禽石。
开蜀道,五丁力。
奈南风不竞,秋虫在壁。
人事浮云西没易,年华逝水东归亟。
数亲朋、故旧几何存,千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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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鸾鸟】传说中的神鸟﹑瑞鸟。
【托身】1.寄身;安身。 2.犹托生。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鸾】

鸞【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30画部外筆画:19画

《廣韻》落官切《集韻》《韻會》盧丸切《正韻》盧官切,音鑾。神鳥也,赤神之精,鳳凰之佐,雞身赤毛,色備五采,鳴中五音,出女牀山。《山海經》女牀山有鳥,狀如翟而五彩文,名曰鸞。見則天下安寧。

《洽聞記》蔡衡曰:多赤色者鳳,多靑色者鸞。《李賀詩》銅鏡立靑鸞。

鸞鈴。《詩·小雅》和鸞雝雝。《毛傳》在軾曰和,在鑣曰鸞。《左傳·桓二年》鍚鸞和鈴,昭其聲也。《杜註》鍚在馬額,鸞在鑣,和在衡,鈴在旂,動皆有聲。《埤雅》鸞鳥,雌曰和,雄曰鸞。禮云:在輿則聞鸞和之聲,蓋取諸此。古時鸞輿順動,此鳥飛集車上,雄鳴於前,雌應於後。

鸞刀。《詩·小雅》執其鸞刀。《毛傳》刀有鸞者,言割中節也。《疏》鸞鈴之刀,鸞卽鈴也。刀環有鈴,其聲中節。

作鑾。《古今注》玉輅衡上金雀,若朱鳥也。口銜鈴,鈴謂之鑾。或謂朱鳥鑾也。鸞口銜鈴,故謂之鑾。

鸞鳥,縣名。《後漢·郡國志》屬武威郡,卽今涼州昌松縣北。

叶閭員切,音連。《陸璣羅敷歌》赴曲迅驚鴻,蹈節如集鸞,綺態隨緣變,沈姿無乏源。

【鸟】

鳥【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都了切《集韻》《韻會》丁了切,音蔦。《說文》長尾禽總名也。《正韻》常時曰鳥,胎卵曰禽。《爾雅·釋鳥》鳥之雌雄不可別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書·堯典》厥民析鳥獸孳尾。《周禮·秋官·翨氏》掌攻猛鳥。

《硩蔟氏》掌覆妖鳥之巢。《註》硩,摘也。摘其巢而去之。《正字通》二足而羽謂之禽。或曰鳥觜曰咮曰喙,爪曰距,尾曰翠,一作臎,一名尾罌。膍胵曰奧,嚨曰亢曰員官,項畜食處曰嗉,翅曰翮曰翎,頸毛曰翁,腳短者多伏,腳長者多立,腳近翠者好步,腳近臆者好躑。《師曠·禽經》羽蟲三百六十,毛協四時,色合五方。

星名。朱鳥,南方七宿名。《書·堯典》日中星鳥。

國名。《山海經》鹽長之國有人鳥首,名曰鳥氏。

山名。鳥䑕。《地志》在隴西郡首陽縣西南,禹貢,終南惇物至于鳥䑕。

《山海經》鳥危之山,鳥危之水出焉。

官名。《周禮·夏官》射鳥氏掌射鳥。《左傳·昭十七年》少皡摯之立也,紀於鳥,爲鳥師,而鳥名。

秦之先有鳥俗氏。《史記·秦本紀》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索隱曰》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爲鳥俗氏。

丹鳥,白鳥,俱蟲名。《夏小正》丹鳥者,丹良也。白鳥者,蚊蚋也。

妙音鳥。《法華經偈頌》聖主天中王,迦陵頻伽聲。《註》迦陵頻伽,妙音鳥也。鳥未出聲時,卽發音微妙,一切天人聲皆不及,惟佛音類之,故以取况。

《正韻》尼了切,音裊。義同。

《集韻》《類篇》作鳥夷。孔讀鳥爲島。

《字彙補》子削切,音爵。《前漢·地理志》武威郡鸞鳥縣。《後漢·段熲傳》欲攻武威,熲復追擊於鸞鳥。《註》鳥音爵。

叶都縷切,音女。《史記·自序》穆公思義,悼殽之旅。以人爲殉,詩歌黃鳥。

叶丁柳切,音近斗。《前漢·敘傳》沐浴尸鄕,北面奉首。旅人慕殉,義過黃鳥。

【托】

托【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集韻》《韻會》闥各切。同拓。見拓字註。

不托,與餺飥通。《五代史·李茂貞傳》一日食粥,一日食不托。《歐陽脩·歸田錄》唐人謂湯餠爲不托。

柈名。宋曰托子,今曰托盤。

【身】

身【酉集中】【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音申。《說文》躬也,象人之身。《爾雅·釋詁》我也。《疏》身,自謂也。《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廣韻》親也。《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繫辭》近取諸身。《書·伊訓》檢身若不及。《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詩·大雅》大任有身。《傳》身,重也。《箋》重爲懷孕也。《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告身。《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註》索隱曰:身音捐。

《韻補》叶尸連切。《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

【榛】

榛【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側詵切《集韻》《韻會》緇詵切,。《說文》木也。《詩·邶風》山有榛。《大雅》榛楛濟濟。一曰蕪也。《揚雄·反騷》枳棘之榛榛兮。《註》榛榛,梗穢貌。

《說文》栗。《徐曰》今五經皆作榛,榛有臻至之義。

《禮·曲禮》婦人之摰,椇榛脯脩棗栗。《釋文》古本作訓果實。古字分,今通用。

《韻會》或作樼。《左思·蜀都賦》樼栗罅發。《註》榛樼同。

榛筓,婦人喪服。《禮·檀弓》榛以爲筓,長尺而總八寸。

聚木曰榛。《淮南子·原道訓》木處榛巢,水居窟穴。

《集韻》慈鄰切,音秦。鉏臻切,音蓁。將先切,音箋。義同。

叶渠年切,音近䖍。《司馬相如·弔二世賦》汨淢靸以永遊兮,注平臯之廣衍。觀衆樹之蓊薆兮,覽竹林之榛榛。衍平聲。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姓。

《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枳】

枳【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廣韻》《類篇》《韻會》《正韻》諸氏切,音紙。木名。枳也。《說文》木似橘。《徐曰》卽藥家枳殼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橘踰淮而北爲枳。

木高多刺,可爲籬落。《張衡·西京賦》楷枳落突棘藩。

《博雅》枳,股也。

《小爾雅》枳,害也。《孔叢子·論》率過以小罪謂之枳。

與軹通。地名。一在巴郡,一在魏地。

《集韻》頸爾切《韻會》居紙切,。義同。

《集韻》舉綺切《韻會》居矣切,音已。枳椇。

一名白石李。

《集韻》章移切,音支。《爾雅·釋蟲》枳首蛇,歧蛇也。

翹移切,音岐。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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