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ē,qì][gān][yǐ][wéi,wèi][qí]
平仄:平平仄平平
野马不豢食,疆受组与羁。
低头衡轨下,各自东西驰。
秦人任法令,斩艾尊君师。
六合始一家,恩爱巳乖离。
一旦山东客,揭竿以为旗。
叫呼骊山徒,天下响应之。
素车拜轵道,谁复为嗟咨。
出自:元代·刘基《咏史二十一首 其三》
拼音:[jiē,qì][gān][yǐ][wéi,wèi][qí]
平仄:平平仄平平
野马不豢食,疆受组与羁。
低头衡轨下,各自东西驰。
秦人任法令,斩艾尊君师。
六合始一家,恩爱巳乖离。
一旦山东客,揭竿以为旗。
叫呼骊山徒,天下响应之。
素车拜轵道,谁复为嗟咨。
【揭竿】1.举竿;持竿。 2.特指武装暴动。 3.竖立旗竿。
【以为】1.认为。 2.作为,用作。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5.犹已为,已是。以,通"已"。
【揭】
揭【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音朅。義同。或作担。
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
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竿】
竿【未集上】【竹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古寒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寒切,音干。《說文》竹梃也。《詩·衞風》籊籊竹竿。《史記·貨殖傳》竹竿萬个。
又竿牘。《莊子註》竹爲書。
又地名。《水經注》衞縣有竿城。
又與干通。《後漢·董卓傳》僭擬車服,時人號竿摩車。《註》竿摩,猶干劘也。言其相逼近也。
又《集韻》古旱切。與幹同。箭笴也。
又《集韻》居案切,音旰。衣架。《爾雅·釋器》竿謂之箷。
又叶經天切。《白居易·悟眞寺詩》或時洩光采,夜與星斗連。中頂最高峯,拄天靑玉竿。
又叶公旦切。《劉琨·答盧諶詩》亭亭孤幹,獨生無伴。綠葉繁縟,柔條修罕。朝採爾實,夕捋爾竿。竿翠豐尋,逸珠盈椀。
又《字彙補》居旱切,干上聲。《謝靈運詩》不怨秋夕長,恆苦夏日短。濯流激浮湍,息䕃倚密竿。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为】
爲【巳集中】【爪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潙。《說文》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
又《爾雅·釋言》作,造,爲也。《書·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爲。《洪範》有猷有爲有守。
又治也。《晉語》疾不可爲也。《註》爲,治也。
又使也。《魯語》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註》爲,猶使也。
又語詞。《前漢·武帝紀》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
又姓。《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南郡太守爲昆。《韻會》魯昭公子公爲之後。
又《廣韻》《集韻》《韻會》于僞切,音䧦。《廣韻》助也。《增韻》所以也,緣也,被也,護也,與也。《書·咸有一德》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釋文》爲上爲下之爲,于僞反。徐云:四爲字皆于僞反。
又《多士》惟我下民秉爲。《詩·大雅》福祿來爲。《箋》爲,猶助也。《釋文》于僞反,協句如字。
又叶吾何切,音莪。《詩·王風》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尙無爲。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尙寐無吪。
【旗】
旗【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奇。《說文》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釋名》熊虎爲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衆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爲旗。《又》師都建旗。《註》畫熊虎者,鄕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註》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註》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註》旗,讀爲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叶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乗輚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按《說文》旗从㫃其聲,訓熊旗五游,以象罰星,士卒以爲期也。旂从㫃,斤聲,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分旗,旂爲二。《正字通》云: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爲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