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花院冷

出自:清代·吕采芝《百字令 其二 留别祐甫四姊、撷芬二妹、逸青三妹》

拼音:[píng][huā][yuàn][lěng]

平仄:平平仄仄

重帘怕卷,乍楼头寒压,沉吟别意。
真个今番分手也,雨雨风风难避。
衰柳无情,落花惹恨,况又关同气。
叮咛保重,不须双袖凝泪。
任它伫月楼虚,评花院冷,莫把离愁系。
薄命自知非独我,今古伤心一例。
断梗飘蓬,浮萍败叶,悟彻今生味。
分飞千里,只期鱼雁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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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花院】1.旧指妓院。 2.培育花木以备出售的花圃。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评】

評【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廣韻》符兵切《集韻》《韻會》蒲兵切《正韻》蒲明切,音平。《博雅》平也,議也。《廣韻》平量也。《增韻》品論也。《後漢·許劭傳》劭好覈論鄕黨人物,毎月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魏志·曹植傳》曹植與邯鄲淳評說混元造化之端。《舊唐書·陸贄傳》互相譏評。《文心雕龍》評者,平理。《新論·正賞篇》評者,所以繩理也。

官名。《晉書·職官志》廷尉主法獄訟,屬官有正監評。《唐書·百官志》大理寺有評事八人,掌出使推按。

邑名。《梁書·新羅國傳》其邑在內曰啄評,在外曰邑勒,亦中國之言郡縣也。

姓,見《姓苑》。

通作平。《後漢·霍諝傳》前者溫敎許爲平議。《蜀志·費褘傳》論平其是非。

《玉篇》皮柄切《唐韻》《集韻》《正韻》皮命切,張,乖張。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

【冷】

冷【子集下】【冫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魯朾切《韻會》《正韻》魯杏切,令上聲。《說文》寒也。从仌,令聲。《六書正譌》別作泠,非。泠乃水名。《南史·齊樂預傳》人笑褚公,至今齒冷。《增韻》淸甚也。

姓。《廣韻》前趙錄南徐州刺史令道,字安義。

《唐韻》力鼎切《集韻》朗鼎切,靈上聲。㓑冷,寒也。

《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靈。冷凙。吳人謂冰曰冷凙。令道當作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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