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èi][shèng][fú][zhàng][bào][píng][guān]
平仄:仄仄平仄仄平平
遗雏百病幸初安,两岁违娘育倍难。
错认暂眠呼觅乳,未胜扶杖抱凭棺。
谓他人母悲何恃,问尔诸姑意更酸。
片语泉台差自慰,一盂麦饭当承欢。
【扶杖】拄杖。
【未】
未【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
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
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
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胜】
胜【未集下】【肉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桑經切,音星。《說文》犬膏臭也。从肉,生,意兼聲。一曰不熟也。徐引禮記,飯胜而苴熟。《禮·內則·秋宜犢麛膳膏腥釋文》腥,音星。雞膏也。說文作胜,云:犬膏臭也。
又《集韻》七正切,音婧。《山海經》玉山有鳥焉,名曰胜遇。《註》音姓。
又新佞切,音性。與腥同。星見食豕,令肉中生小息肉也。
又《五音集韻》所庚切,音生。餼肉也。
【扶】
扶【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符。《說文》佐也。一曰相也。《揚子·方言》護也。《郭璞註》扶挾將護。《論語》顚而不扶。《前漢·高祖紀》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註》以義自助也。
又緣也。《晉語》侏儒扶盧。
又州名。扶州在隴右,唐屬山南道。
又澤名。《前漢·地理志扶柳縣註》地有扶澤,澤中多柳。
又姓。《前漢·藝文志》傳魯論語者,魯扶卿。
又《集韻》與芙通。扶蕖,荷也。
又與通。大風也。
又《唐韻》甫無切《集韻》《韻會》風無切,音夫。《禮·投壺》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註》鋪四指曰扶。通作膚。《公羊傳·僖三十一年》觸石而出,膚寸而合。《註》側手曰膚,按指曰寸。
又幼小貌。《揚子·太經》赤子扶扶。
又《集韻》蓬逋切,音蒲。與匍同。手行也。《左傳·昭二十一年》扶伏而擊之。《註》伏,蒲北反。《禮·檀弓》詩云:扶服救之。《陸氏音義》作匍匐,音同。
又《前漢·天文志》晷長爲潦,短爲旱,奢爲扶。《註》鄭氏曰:扶當爲蟠,齊魯之閒聲如酺酺,扶聲近蟠,止不行也。晉灼曰:扶,附也,小臣附近君子之側也。
又叶房尤切,音浮。《陸雲·答兄詩》昔我先公,爰造斯猷。今我六蔽,匪崇克扶。
【杖】
杖【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直兩切《集韻》《韻會》雉兩切《正韻》呈兩切,音杖。《說文》所以扶行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仕,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
又《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鄕,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
又《禮·喪服小記》父喪苴杖竹也,母喪削杖桐也。
又木梃也。《家語》舜事瞽瞍,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又《方言》矜謂之杖,謂戈戟柄也。《呂覽·貴已篇》操杖以戰。
又《爾雅·釋草》蒤,虎杖。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亮切,丈去聲。持也。與仗同。《書·牧誓》王左杖黃鉞。
又憑倚也。《左傳·襄八年》杖信以待晉。
【抱】
抱【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薄浩切《集韻》《韻會》簿晧切《正韻》蒲晧切,袍上聲。懷也。《說文》袌,俗作抱。《司馬相如·上林賦》長千仞,大連抱。夸條直暢,實葉葰楙。《註》楙音茆。
又《廣韻》持也。《增韻》挾也。
又《集韻》《韻會》薄報切《正韻》蒲報切,音暴。與袌菢同。◎按《說文》捊,步侯切,或从包作抱,徐鉉曰:今作薄報切,以爲懷袌字,非是。廣韻,集韻去聲止有袌菢,而無抱。《正字通》云:懷袌之袌亦作抱,轉爲去聲,卽懷抱之義。今考經史抱字多無音切,讀从去聲亦可,義與上聲同。《書·召誥》保抱攜持厥婦子。《詩·大雅》亦旣抱子。《禮·儒行》抱義而處。《儀禮士》相見禮》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
又氣向日也。《前漢·天文志》暈適背穴,抱珥蜺。《註》凡氣向日爲抱,向外爲背。
又《揚子·方言》北燕朝鮮洌水之閒謂伏雞曰抱。
又《唐韻》薄交切《集韻》蒲交切,與掊捊同。引取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披交切,與抛通。棄也,擲也。《史記·三代世表》姜嫄生后稷,抱之山中。《皮日休詩》季春人病抱芳杜。
【凭】
凭【子集下】【几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扶冰切《集韻》《韻會》皮冰切,音平。《說文》依几也。从几从任。《增韻》倚也。《正韻》隱几也。《山海經》西王母梯几而戴勝。《註》梯几,凭几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孕切《正韻》皮命切,音凭。依也,託也。《書·顧命》憑玉几。
又姓。
又叶蒲蒙切,音蓬。《華覈·自責文》越從朽壤,蟬脫朝中。熙光紫闥,靑瑣是憑。俗作慿,非。
【棺】
棺【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音官。《說文》關也,所以掩屍。《玉篇》棺之言完,所以藏屍令完也。《孝經註》周尸爲棺,周棺爲椁。後漢趙咨曰:棺椁之造,自黃帝始。《禮·檀弓》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墍,周殷人棺椁。《喪大記》國君大棺八寸,屬六寸,椑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屬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屬四寸。士棺六寸。《註》大棺最在外,屬在大棺內,椑又在屬內,是國君三重也。
又《集韻》古玩切,音貫。棺斂也。《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人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人稱舍于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爲其所得者,棺而出之。
又《集韻》古患切,音慣。義同。
又叶居員切,音涓。《陸機·弔魏武文》氣衝襟以嗚咽,涕垂睫而汍瀾。違率土以靖寐,戢彌天乎一棺。瀾音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