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uā][yàn][yàn]
平仄:平仄仄
南郭同游上巳天。
小桥流水碧湾环。
海棠婀娜低红袖,杨柳轻盈荡绿烟。
花艳艳,柳翩翩。
断魂花柳又春残。
夕阳影里双飞蝶,相逐东风下菜田。
出自:清代·顾太清《鹧鸪天 上巳同夫子游丰台》
【花艳】艳丽。
【艳艳】1.亦作"艳艳"。 2.明媚艳丽貌。 3.浓。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又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又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又《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又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艳】
艷【未集下】【色部】康熙筆画:24画部外筆画:18画
《類篇》與豔同。詳豆部豔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