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游丝百尺

出自:明代·邵梅芳《风中柳 落花》

拼音:[guà][yóu][sī][bǎi][chǐ,chě]

平仄:仄平平仄仄

一夜东风,南陌落红吹急。
正芳时、画桥寒食。
秋千庭外,挂游丝百尺
怎凄凉、粉愁香泣。
半启朱扉,又是青阴如织。
更凝眸、有谁怜惜。
但教飞去,向铜沟流出。
及早透、三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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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游丝】1.飘荡在空中的蜘蛛丝:游丝荡漾,残红堆拥|游丝软系飘香榭。 2.钟表里的弹性元件,用以控制摆轮做等时往复运动。
【百尺】1.十丈。喻高﹑长或深。 2.桅杆。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挂】

挂【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

《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

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

《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

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

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又》再扐而後掛。《註》合而置之曰掛。《朱子·本義》掛者,懸於左手小指之閒。

《正韻》與掛同。《易·乾卦疏》易緯云: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

《集韻》《韻會》《正韻》古買切,音柺。義同。陸德明易釋文有二音。

【游】

游【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汓《唐韻》以周切《集韻》《韻會》夷周切,音猷。水名。《水經注》淮水於淮浦縣枝分,北爲游水。

浮行也。《爾雅·釋水》順流而下曰遡游。《詩·秦風》遡游從之。

《周禮·天官》閽人,王宮每門四人,囿游亦如之。《註》游,離宮也。

《管子·首憲篇》分理以爲十游,游爲之宗。

《尚書·考靈曜》地有四游,常動而人不知。

玩物適情之意。《禮·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

閒曠也。《禮·王制》無游民。

自適貌。《詩·小雅》愼爾優游。

枝葉扶疏貌。《詩·鄭風》隰有游龍。《傳》龍紅草也。《箋》游,猶放縱也。言紅草放縱枝葉于隰中。

《集韻》徐由切,音囚。義同。

《集韻》《正韻》力求切,音留。旌旗之旒也。本作斿。亦作旒。《左傳·桓二年》鞶厲游纓。

九游,星也。《史記·天官書》九游九星,在玉井西南。

《韻補》叶延知切,音移。《司馬相如·上林賦》拖蜺旌,靡雲旗。前皮軒,後道游。

叶衣虛切,音於。《萬震南州異物志贊》合浦之人,習水善游。上視層潭,如猿仰株。

【丝】

絲【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息兹切《集韻》《韻會》新兹切,婦化治絲枲。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左傳·隱四年》猶治絲而棼之也。

《周禮·春官·大師》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絲,琴瑟也。

《禮·緇衣》王言如絲。《疏》微細如絲。《五經文字》絲作,譌。《韻會》俗作〈糹系〉,誤。○按《說文》絲自爲部,今倂入。

【百】

百【午集中】【白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1画

〔古文〕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姓。百豐,列子弟子。

複姓。《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韻會》《正韻》莫白切,音陌。勵也。《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唐謂行杖人曰五百。《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叶伯各切,音博。《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叶畢吉切,音必。《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尺】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昌石切,音赤。《說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十寸爲尺,規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家語》布指知尺,舒肱知尋。《前漢·律歷志》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爲分,十分爲寸,十寸爲尺。《蔡邕·獨斷》夏十寸爲尺,殷九寸爲尺,周八寸爲尺。《周禮·司市》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

大尺曰施。《管子·地員篇》其施五尺。《註》施音遺,大尺之名。

《小爾雅》五尺謂之墨。《周語》不過墨丈尋常之閒。《註》五尺爲墨,倍墨爲丈。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其名爲墨,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

《唐輦下歲時記》二月朔日爲中和節,賜大臣戚里尺,謂之裁度民閒。

法三尺,謂以三尺竹具,非也。

叶昌約切,音綽。《詩·魯頌》是尋是尺。叶下作若。《韻會》通作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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