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萍根

出自:清代·刘永济《鹧鸪天》

拼音:[rèn][píng][gēn]

平仄:仄平平

镜里朱颜别有春,莫教明月翳纤云。
蛾眉招嫉何缘画,犀角通灵自辟尘。
寻絮影,认萍根,春泥春水总愁痕。
何如十二楼中住,放下珠帘了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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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义

【认】

認【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

【萍】

萍【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薄經切《集韻》旁經切,傳》萍浮南北。

靑萍,劒名。

地名。《竹書紀年》蒐于萍澤。《晉書·地理志》萍鄕,屬安成郡。

《集韻》《正韻》與苹同。《韻會》苹、萍本是一物,字異而音義相同。◎按《詩》食野之苹,毛氏傳云:苹,䓑也。鄭氏箋云:苹,藾蕭也。疏云:萍是水中之草,非鹿所食。故鄭氏不从毛氏,觀下食蒿食芩,皆陸草可知,則苹當依經疏藾蕭,萍是浮萍,絕然二物,字可通借,義不相通,《韻會》之說非。

【根】

根【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痕切,音跟。《說文》木株也。《左傳·隱六年》農夫之去草,絕其本根,勿使能殖。

《廣韻》根,柢也。《老子·道德經》重爲輕根。《管子·地形篇》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

《博雅》始也。

天根星也。《周語》天根見而水涸。註亢氐之間。

金根,車名。《後漢·輿服志》天子車金根。

門之鋪首銅鍰曰倉琅根。《前漢·五行志》木門倉琅根。

竹根,杯名。《晉庾信報惠酒詩》山杯捧竹根。

雲根,山名。《宋孝武登作樂山詩》積水溺雲根。

姓。《姓苑》周人根牟子,善著書。

叶經天切,音堅。《三略軍讖》侵侮下民,國內譁諠。臣蔽不言,是謂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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