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姬幽兰奏

出自:南北朝·沈约《君子有所思行》

拼音:[bā][jī][yōu][lán][zòu]

平仄:平平平平仄

晨策终南首。
顾望咸阳川。
戚里遡层阙。
甲馆负崇轩。
复涂希紫阁。
重台拟望仙。
巴姬幽兰奏
郑女阳春弦。
共矜红颜日。
俱忘白发年。
寂寥茂陵宅。
照曜未央蝉。
无以五鼎盛。
顾嗤三经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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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幽兰】1.兰花。 2.古琴曲名。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巴】

巴【寅集中】【己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1画

《廣韻》伯加切《集韻》《正韻》邦加切,音芭。《廣韻》巴蜀。《書·牧誓疏》巴在蜀之東偏。《三巴記》閬苑白水東南流,曲折三迴如巴字,故名三巴。

《玉篇》國名。《左傳·桓九年》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註》巴國,在巴郡江州縣。

郡名。《前漢·地理志》巴郡,秦置,屬益州。《譙周巴記》初平六年,趙穎分巴爲二郡,巴郡以墊江爲治,安漢以下爲永寧郡。建安六年,劉綽分巴,以永寧爲巴東郡,墊江爲巴西郡。

州名。《唐書·地理志》山南道有巴州。

縣名。《唐書·地理志》歸州有巴東,壁州有東巴,通州有巴渠,合州有巴川。

《說文》蟲也。或曰食象蛇。《山海經》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君子服之,無心腹之疾。其爲蛇,靑黃赤黑。一曰黑蛇靑首。《潯江記》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爲陵,世稱巴陵。

巴蕉,草名。《司馬相如·子虛賦》諸柘巴且。《註》且草,一名巴蕉。

《正韻》尾也。

姓。《後漢·黨錮傳》巴肅,勃海高城人。

【姬】

姬【丑集下】【女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㚦《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說文》黃帝居姬水,以姬爲氏,周人嗣其姓。《左傳·昭二十八年》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廣韻》與之切《集韻》盈之切,嬙名其女,尤非。

九魚切。同居。《列子·黃帝篇》姬將告女。《註》姬作居。

【幽】

幽【寅集下】【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集韻》於虯切《韻會》幺虯切《正韻》於尤切,音呦。《說文》幽隱也。《易·履卦》幽人貞吉。《疏》幽隱之人,守道貞吉。《禮·儒行》幽居而不淫。《疏》君子雖復隱處,常自修整不傾邪也。《後漢·章帝章和元年詔》光照六幽。《註》謂六合幽隱之處也。

《爾雅·釋詁》幽,微也。《疏》幽者,深微也。《史記·樂書》極幽而不隱。

《玉篇》幽,深遠也。《易·繫辭》无有遠近幽深。《疏》言易之告人,无問遠之與近,及幽邃深遠之處,皆告之也。《詩·小雅》幽幽南山。《註》幽幽,深遠也。

《玉篇》幽,不明。《正韻》幽,闇也。《書·舜典》黜陟幽明。《註》黜退其幽者,升進其明者。《禮·檀弓》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註》鬼神處幽闇。

《正韻》幽,囚也。《史記·太史公自序》幽於縲紲。《楊惲報孫會宗書》身幽北闕。

州名。《書·舜典》肇十有二州。《傳》禹治水之後,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爾雅·釋地》燕曰幽州。《疏》燕其氣深要,厥性剽疾,故曰幽。幽,要也。

地名。《左傳·莊十六年》同盟于幽。《註》幽,宋地。

國名。《山海經》大荒之中,有思幽之國,思士不妻,思女不夫。《註》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無配合而生子。

姓。《廣韻》出《姓苑》。

與黝通。《集韻》黝或作幽。《禮·玉藻》一命縕紱幽衡,再命赤紱幽衡。《註》幽,讀爲黝黑之黝。

叶於交切,音窔。《道藏歌》迴舞太空嶺,六氣運重幽。我際豈能窮,使爾終不彫。

《詩·小雅》隰桑有阿,其葉有幽。旣見君子,德音孔膠。《傳》幽,黑色。

【兰】

蘭【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23画部外筆画:17画

《唐韻》落干切《集韻》《韻會》《正韻》郞干切,音闌。《說文》香草也。《陸甸云》闌艸爲蘭,闌不祥也。《陸璣詩疏》其莖似藥草澤蘭,廣而長節,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易·繫辭》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左傳·宣三年》鄭文公妾燕姞,夢天與蘭,曰:蘭有國香,人服媚之。《屈原·離騷》紉秋蘭以爲佩。《爾雅翼》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

《本草》木蘭。《屈原·離騷》朝搴阰之木蘭兮。

《管子·小匡篇》輕罪入蘭盾、鞈革二戟。《註》蘭卽所謂蘭錡,兵架也。

脈也。《史記·扁鵲傳》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註》支者順節,蘭者橫節。隂支蘭,膽藏也。

布名。《華陽國志》蘭干細布。蘭干,獠言紵也。

人名。《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張堪註》凡物不知生謂之蘭。《殷敬順曰》《史記》無符傳出入謂之闌。此蘭子謂以技妄遊,義與闌同。

姓。《通志·氏族略》漢有太守蘭廣。

萑蘭。《前漢·息夫躬傳》涕泣流兮萑蘭。《註》萑蘭,淚闌干也。

芄蘭。《揚子·太經》陽氣親天,萬物芄蘭。《註》芄蘭,茂密也。

通欄。《後漢·東夷傳》徙于馬蘭。《註》蘭卽欄。

通斕。《吳志·孫權傳》童謠曰:黃金車,斑蘭耳。

《韻補》陵延切,音連。《宋玉·招䰟》川谷徑複流潺湲,光風轉蕙氾崇蘭,經堂入奧塵朱筵。

【奏】

奏【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

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

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

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

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奏汾隂。

叶則古切,音珇。《詩·大雅》予曰有奔奏。叶下侮。本作从屮。屮,上進之義。今通作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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