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á][yǐ][guǒ][yǔ,yù,yú][shū]
平仄:平仄仄平平
守拙一圃间,衡从五亩馀。
艺麻在高丘,杂以果与蔬。
春至百草生,趁晴聊荷锄。
筋力岂不劳,芜秽亦已除。
家人会知我,慰以酒满壶。
偶坐斟酌之,日落西山隅。
归来北窗下,我心一事无。
【杂】
雜【戌集中】【隹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0画
《廣韻》徂合切《集韻》《韻會》昨合切,黃者,天地之雜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雜五色。
又《禮·玉藻·雜帶註》雜,猶飾也,卽上之韠也。
又《玉篇》同也。《廣韻》集也。《易·繫辭》雜物撰德。《疏》言雜聚天下之物。
又《揚子·方言》碎也。《易·繫辭》其稱名也,雜而不越。《疏》辭理雜碎,各有倫序,而不相乖越。
又《玉篇》厠也。
又最也。
又《廣韻》帀也。
又穿也。
又鳥名。《爾雅·釋鳥》爰居,雜縣。《疏》爰居,海鳥也,一名雜縣。
又《集韻》七盍切《韻會》《正韻》七合切,音囃。《公羊傳·成十五年》諸大夫皆雜然曰:仲氏也,其然乎。《釋文》雜,七合反,又如字。
【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果】
果【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火切,音裹。《說文》木實也。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說卦》乾爲天,爲木果。《註》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周禮·地官》甸師共野果蓏之屬。《應劭曰》木曰果,草曰蓏。《張晏曰》有核曰果,無核曰蓏。
又勝也,尅也。《左傳·宣二年》殺敵爲果,致果爲毅。
又決也。《禮·內則》將爲善思,貽父母令名必果。
又驗也。《宋書·后妃傳》今果然矣。
又釋氏因果。《隋書·經籍志》釋迦敎化弟子多有正果者。
又果然,獸名。《宋國史補》揚州取一果然,數十果然可得。
又《爾雅·釋蟲》果蠃,蒲盧。《疏》細腰蠭也。
又與惈通。《左思·吳都賦》風俗以韰果爲嫿。《方言》惈,勇也,古字通。
又《集韻》《韻會》苦果切。音顆。果然。飽貌。《莊子·逍遙遊》三餐而反,腹猶果然。
又《唐韻》《集韻》《韻會》同婐。女侍也。《孟子》二女果。
又通裸。《廣韻》赤體也。
又《集韻》《韻會》與祼通。《周禮·春官·大宗伯》大賔客則攝而載果。《小宗伯》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
又魯火切,音臝。《周禮·春官·宗伯》龜人掌六龜之屬,東龜曰果屬。字从田从木,今趨便作果,俗作菓,非。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
【蔬】
蔬【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1画
《唐韻》所葅切《韻會》山於切,音疏。《說文》菜也。《爾雅註》凡草菜可食者,通名爲蔬。《禮·曲禮》稻曰嘉蔬。《註》稻,菰蔬之屬也。
又《爾雅·釋草》蘧蔬。《註》似土菌,生菰草中。
又通疏。《周禮·天官》臣妾聚斂疏材。
又通疎。《荀子·富國篇》葷菜百疎。
又《集韻》爽舉切,音所。粒也。《莊子·天道篇》䑕壤有餘蔬。《註》蔬讀若糈,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