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浊既分判

出自:明代·韩雍《戊子十月五日与镇守太监陈公巡抚都宪陈公总兵都督冯公游端州七星岩》

拼音:[qīng][zhuó][jì][fēn,fèn][pàn]

平仄:平平仄平仄

二气初荡摩,精华巧融结。
清浊既分判,崆峒见岩穴。
初登觉幽深,旁转更高洁。
嶙峋起玉桂,缭绕垂綵缬。
寒溜浮空明,巨石罗曲折。
逢逢击地鼓,洪响不外泄。
乃知化工神,难与俗儒说。
丹青笔虽妙,谁能写奇绝。
良辰羽书稀,聊此一怡悦。
辱我同心友,款留出佳设。
坐久毛骨寒,恍如在冰雪。
举觞劝满饮,浩歌激壮烈。
丈夫感知遇,图报心孔切。
所愧才德荒,弗能继前哲。
正谊不谋利,临事秉大节。
仰视苍苍天,此心誓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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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清浊】1.清水与浊水。 2.喻人事的优劣﹑善恶﹑高下等。 3.音乐的清音与浊音。 4.语音的清声与浊声。 5.清气与浊气。引申以喻天地阴阳二气。
【分判】1.剖析;评断。 2.分离。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清】

圊【丑集上】【囗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七情切《集韻》親盈切,音淸。《說文》厠淸也。《徐鍇曰》厠古謂之淸者,言汚穢常當淸除也。《博雅》圂厠也。《釋名》雜也,言人雜厠其上也。

《集韻》倉經切,音靑。義同。

【浊】

濁【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13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角切,音濯。水名。《說文》水出齊郡屬嬀山。

《括地志》濁水,源出蒲州解縣東北平地。

《水經注》濁水,上承雲陽縣東大黑泉。

《水經注》南昌有濁水。

水不淸也。《詩·邶風》涇以渭濁。

星名。《爾雅·釋天》濁謂之畢。《史記·律書》濁者,觸也。

姓。《史記·貨殖傳》濁氏連騎。

《集韻》竹角切,音斲。人名。《史記·孔子世家》主於子路妻兄顏濁鄒家。

《韻補》叶昌六切,音逐。《前漢·潁川歌》潁水濁,灌氏族。

【既】

旣【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居豙切《集韻》《韻會》居氣切,音曁。《說文》小食也。从皀㒫聲,論語曰:不使勝食旣。○按今《論語》作氣。

《玉篇》已也。《易·小畜》旣雨旣處。《詩·召南》亦旣見止,亦旣覯止。

《博雅》盡也。《易·旣濟疏》旣者,皆盡之稱。《書·舜典》旣月。《左傳·桓元年》日有食之旣。

《博雅》旣,失也。

與漑同。《史記·五帝紀》帝嚳旣執中而徧天下。《註》徐廣曰:古旣字作水旁。

《集韻》几利切,音冀。義同。

許旣切,音欷。餼或作旣。饋客芻米也。《禮·中庸》旣廩稱事。《註》旣讀爲餼。餼廩,稍食也。《正字通》俗旣字。旣字中匕作丨二。

【分】

分【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

《增韻》裂也,判也。

《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

《玉篇》隔也。

《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

《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

《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

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韻補》叶膚容切,音丰。《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叶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

【判】

判【子集下】【刀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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