菽水奉亲欢不足

出自:元代·张羽《题金华王氏洁养堂》

拼音:[shū][shuǐ][fèng][qīn,qìng][huān][bù,fǒu][zú]

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金华之山何岧峣,上有楼观当云霄。
仙人时跨彩鸾下,夜静月明吹玉箫。
丹厓翠壁饶烟雾,正是初平牧羊处。
初平一去已千春,白石于今尚如故。
君因采药时经过,袅袅凉飙生薜萝。
洞口雨余苍藓合,松间秋晚白云多。
幽径闲行不辞远,泠泠碧涧流常满。
赤松来往此岩中,曾见蓬莱几清浅。
有时高咏独归来,回看明月上仙台。
瑶草无声露华湿,天风拂袖吟怀开。
闻道君家景殊绝,南山有花如白雪。
兄弟相规侍母前,儿身常比花同洁。
花谢花开春复秋,悠悠世事随东流。
惟有高堂风物在,开门长对南山幽。
八珍美味非所欲,菽水奉亲欢不足
但愿栖迟勿远游,岁岁相依在林麓。
君不见西家轻薄儿,身随贾客游天涯。
挂帆东去入沧海,风涛汹涌无归期。
又不见南邻少年游侠客,遥遥走马天西极。
几时贩得黄金归,愁来应洒穷途泣。
人生忠孝当两全,事亲且复终天年。
还须奋身佐明主,留取声名照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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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菽水】豆与水。指所食唯豆和水,形容生活清苦。语出《礼记.檀弓下》:"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后常以"菽水"指晚辈对长辈的供养。
【不足】1.不充足,不够。 2.不可,不能。 3.不值得,不必。 4.不难。 5.犹不尽。 6.犹不致。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菽】

菽【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韻會》式竹切,音叔。《物理論》衆豆之總名。《詩·豳風》禾麻菽麥。《春秋·定元年》隕霜殺菽。《註》大豆之苗。《禮·檀弓》王註熬豆而食曰啜菽。

《唐韻古音》式沼反。《詩·豳風》烹葵及菽。叶下棗韻。

《篇海》子了切。《集韻》通萩。詳萩字註。《詩疏》亦作叔。《廣韻》同尗。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奉】

奉【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唪。《說文》承也。《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

與也,獻也。《史記·藺相如傳》奉璧西入秦。

《集韻》房用切,音俸。養也,秩祿也。《史記·蕭何世家》高祖以吏䌛咸陽,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前漢·宣帝紀》帝詔小吏,勤事而奉薄,其益百石以上奉十五。別作俸。

姓。漢馬軍使奉揮,明奉科。

【亲】

親【酉集上】【見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七平聲。《廣韻》愛也。《孝經序》親譽日著。《註》慈愛之心曰親。《荀子·不苟篇》交親而不比。《註》親謂仁恩。《周語》慈惠保民,親也。

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

《增韻》躬也。《詩·小雅》弗躬弗親。《箋》言不躬而親之也。《禮·文王世子》世子親齊而養。《註》親,猶自也。

《釋名》襯也。言相隱襯也。《增韻》姻也。《禮·大傳》親者,屬也。《疏》謂有親者,各以屬而爲之服。《左傳·昭十四年》祿勳合親。《杜註》親,九族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隂禮敎親,則民不怨。《註》謂男女之禮,婚姻以時,則男不曠,女不怨。

六親,父母、兄弟、妻子也。《管子·牧民篇》上服度則六親固。

《前漢·禮樂志註》如淳曰:父、子、從父昆弟、從祖昆弟、曾祖昆弟、族昆弟,爲六親。

姓。《史記·孟嘗君傳》齊王逐周最,而聽親弗。《註》親弗,人姓名。《戰國策》作祝弗。

通作新。《大學》在親民。《程註》親,當作新。

《唐韻》七遴切《集韻》《韻會》七刃切《正韻》寸遴切,七去聲。《左傳·桓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親。《註》以親疏爲分別。《釋文》有平去兩音。

《廣韻》親家也。《集韻》婚姻相謂爲親。

叶蒼先切,音千。《楊方·合歡詩》磁石引長針,陽燧下焱煙,宮商聲相和,心同自相親。《字彙》古从,非。

【欢】

歡【辰集下】【欠部】康熙筆画:22画部外筆画:18画

〔古文〕呼官切,音讙。《說文》喜樂也。《徐曰》喜動聲氣,故从欠。《禮·檀弓》啜菽飮水盡其歡。

《樂記》欣喜歡愛,樂之官也。亦作懽。《孝經·孝治章》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

作驩。《孟子》驩虞如也。《前漢·王褒傳》驩然交欣。

合歡,漢殿名。《班固·西部賦》後宮則有合歡增成。

樹名。《崔豹·古今注》合歡樹似梧桐,枝葉繁,互相交結,樹之階庭,使人不忿。

竹名。《僧贊寧·筍譜》雙稍竹出九疑山,筍長,獨莖。及生枝葉卽分爲兩梢,謂之合歡竹。

橘名。《廣輿記》荆州江陵有合歡橘。

歡伯,酒也。《焦氏易林》酒爲歡伯,除憂來樂。

《韻補》叶許元切,音暄。《魏韋誕·親蠶頌》同碩慶于生民,發三靈之永歡。苞繁祐于萬國,卷福釐以言旋。《集韻》或作孉。亦作〈女歡〉。

【不】

不【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

《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足】

足【酉集中】【足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疋音哫。《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易·說卦》震爲足。《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禮·玉藻》足容重。《註》舉欲遲也。

《廣韻》滿也,止也。《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詩·小雅》旣霑旣足。《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不可曰不我足。《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草名。《爾雅·釋草》虃,百足。《註》音纖。

姓。《戰國策》足强。《註》韓人。

《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音沮。《論語》巧言令色足恭。《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朱傳》過也。《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註》足,猶擁也。

《廣韻》添物也。《類篇》益也。《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韻補》叶子悉切。《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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