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ō,shuì,yuè][fǎ][yǒu,yòu][lóng][tīng]
平仄:平仄仄平平
维舟探静域,作礼事尊经。投迹一萧散,为心自杳冥。
龛依大禹穴,楼倚少微星。沓嶂围兰若,回溪抱竹庭。
觉花涂砌白,甘露洗山青。雁塔鶱金地,虹桥转翠屏。
人天宵现景,神鬼昼潜形。理胜常虚寂,缘空自感灵。
入禅从鸽绕,说法有龙听。劫累终期灭,尘躬且未宁。
摇摇不安寐,待月咏岩扃。
【说法】1.宣讲宗教教义。 2.引申为讲解道理。 3.说书的方法。 4.措词。 5.意见﹔见解。
【说】
說【考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7画
〔《易·益卦》民説無彊。〕謹照原文無彊改爲無疆。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有】
有【辰集上】【月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龙】
龍【亥集下】【龍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竜音籠。《說文》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廣雅》有鱗曰蛟龍,有翼曰應龍,有角曰虯龍,無角曰螭龍,未升天曰蟠龍。《本草註》龍耳虧聰,故謂之龍。《易·乾卦》時乗六龍以御天。
又星名。《左傳·僖五年》龍尾伏辰。《疏》角亢氐房心尾箕爲蒼龍之宿。
又《襄二十八年》龍,宋鄭之星也。
又山名。龍門,在河東,見《禹貢》。龍山,見《山海經》。封龍,見《括地志》。
又邑名。《左傳·成二年》齊侯伐我北鄙,三日取龍。《註》龍,魯邑。在泰山博縣西南。
又《前漢·地理志》燉煌郡有龍勒縣。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太皡氏以龍紀,故爲龍師,而龍名。
又句龍。《左傳·昭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龍。
又馬名。《周禮·廋人》馬八尺以上爲龍。《禮·月令》駕蒼龍。
又龍輔,玉名。《左傳·昭二十九年》公賜公衍羔裘,使獻龍輔於齊侯。
又草名。《詩·鄭風》隰有游龍。《陸璣·草木疏》一名馬蓼,生水澤中,今人謂之小葒草。
又神名。《山海經》有神名燭龍。《屈原·離騷》日安不到,燭龍何照。
又姓。漢有龍且。
又複姓。夏關龍逢,卽豢龍氏後。漢御史擾龍羣,卽劉累之後。
又人名。奢龍,黃帝臣。《管子·五行篇》奢龍辨乎東方,故使爲土師。
又舜臣名。《書·舜典》帝曰:龍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
又《廣雅》龍,君也。
又《廣韻》通也。
又《玉篇》寵也。《詩·商頌》何天之龍。我龍受之。《毛傳》讀如字。《朱傳》寵也。
又《玉篇》和也,萌也。
又《正韻》與寵同。《詩·商頌·何天之龍釋文》鄭讀作寵,榮名之謂也。○按朱傳作叶音。
又《正韻》音曨。《孟子》有私龍斷焉。
又《集韻》《韻會》莫江切,音厖。《集韻》黑白雜色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上公用龍。《註》謂雜色,非純玉也。
又叶蒲光切,音龐。《易·坤卦》故稱龍焉。叶上嫌於無陽。《揚雄·解嘲》以鴟梟而笑鳳凰,執蝘蜒而嘲龜龍。《說文》从肉飛之形,童省聲。《徐鉉曰》象宛轉飛動之貌。
【听】
听【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7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宜引切《集韻》擬引切,音齗。《說文》笑貌。《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亾是公听然而笑。《楊愼曰》听,古哂字。
又《廣韻》口大貌。《集韻》大口謂之听。
又《廣韻》牛謹切《集韻》語近切,。亦笑貌。
又《集韻》口謹切,音赾。
又魚斤切,音㹞。
又逆乙切,音聉。義同。
又魚其切,音疑。听嗞,口開貌。
又魚衣切,音沂。與嗞,媿貌。
又《正字通》俗借爲聽字省文。(聽)〔古文〕他定切,音侹。《說文》聆也。《釋名》聽,靜也。靜,然後所聞審也。《書·太甲》聽德惟聰。《儀禮·士昏禮》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
又《廣韻》待也。
又受也。《左傳·成十一年》鄭伯如晉聽成。《註》聽,猶受也。
又從也。《易·艮卦》不拯其隨未退聽也。《疏》聽,從也。《左傳·昭二十六年》姑慈婦聽。
又斷也。《禮·王制》司寇正法志》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又任也。《前漢·景帝紀》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又之。
又《唐韻》他丁切《集韻》《韻會》湯丁切《正韻》他經切,音㕔。《集韻》聆也,聽受也。中庭曰聽事,言受事察訟於是。俗作㕔。毛氏曰:漢晉皆作聽,六朝以來始加厂。
又《韻補》叶儻陽切,音堂。《蘇轍·讀道藏詩》昔者惠子死,莊子笑自傷。微言不復知,言之使誰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