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
曼【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無販切,音萬。《說文》作曼。引也。从又冒聲。《玉篇》長也。《詩·魯頌》孔曼且碩。《傳》曼,長也。《箋》脩也,廣也。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鄭女曼姬。《註》曼者,言其色理曼澤也。《楚辭·天問》平脅曼膚。《註》曼,輕細也。
又《前漢·司馬遷傳》曼辭以自解。《註》如淳曰:曼,美也。
又《莊子·馬蹄篇》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註》曼,突也,言曲頸於扼以抵突也。
又《揚子·法言》周之人多行,秦之人多病。行有之也,病曼之也。《註》曼,無也。
又姓。《前漢·五行志》曼滿。《註》鄭大夫。
又《廣韻》母官切《集韻》《韻會》謨官切,音瞞。《博雅》曼曼,長也。《屈原·離騷》路曼曼其修遠兮。《註》曼,或作漫。
又《集韻》《韻會》莫半切,音幔。曼衍,無極也。《莊子·寓言篇》因以曼衍,所以窮年。
又《集韻》母伴切,音滿。曼漶,不分別貌。
又與蠻同。《公羊傳·昭十六年》楚子誘戎曼子殺之。《釋文》曼音蠻。二傳作戎蠻。
又《正韻》微夫切,音無。《揚子》聖人曼云。註:曼音無。○按《法言·重黎篇》曼訓無,不音無。
又《韻補》叶無沿切。《楚辭·大招》嫮目宜笑,蛾眉曼只。容則秀雅,稚朱顏只。魂兮歸來,靜以安只。顏,倪堅切。安,於虔切。
【词】
詞【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祠。《說文》意內而言外也。《釋名》嗣也。令撰善言,相嗣續也。《廣韻》說也。《正韻》言也。《字彙》文也。《公羊傳·昭十一年》春秋之信史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史記·儒林傳》是時天子方好文詞。《晉書·郭璞傳》璞詞賦爲中興之冠。《舊唐書·張九齡傳》張說常謂人曰:後來詞人稱首也。
又《陸贄傳》贄以博學宏詞登科。《韓非子·問田篇》驅於聲詞,眩乎辯說。
又《博雅》已也。
又《廣韻》請也,吿也。○按《說文》本作意內言外。韻會引作音內言外。
又引徐曰:惟也,思也,曰也,兮也,斯也。若此之類,皆詞也,語之助也。聲成文謂之音,此詞直音內之助,聲不出於音,故曰音之內。直言曰言,一字曰言,此詞皆在句之外爲助,故曰言之外。楚辭宋玉招魂: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託些。些,亦詞也。未詳音發爲言,言之成文爲詞,未可以內外岐之,且詞與兮些各別,非語助例也。字彙勦用韻會舊註,非是。
又按說文辭,訟也。辤,不受也。與言詞、文詞之詞各別。今經史以辭爲言詞之詞,如《禮·曲禮》,不辭費是也,以辭爲辤受之辤,如《論語》與之粟九百辭是也。以辤爲文詞之詞,如《楊修傳》絕妙好辤是也。循用已久,不能更正,然究心六書者,不可不辨。
【赠】
贈【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廣韻》《正韻》。《說文》玩好相送也。《詩·鄭風》雜佩以贈之。《傳》贈,送也。《儀禮·聘禮》公使卿贈,如覿幣。《禮·檀弓》何以贈我。
又《詩·大雅》以贈申伯。《傳》贈,增也。《疏》凡贈遺者,所以增長前人,贈之財,使富增於本,贈之言,使行增於義,故云贈增也。
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恩頒自朝廷也。
又《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朱傳》贈,音則。來,音力。《毛詩古音考》來音釐,贈疑是貽字之誤。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与】
与【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集韻》《正韻》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
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
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
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
又《博雅》如也。《前漢·韓信傳》大王自料,勇悍仁彊孰與項王。《註》師古曰:與,如也。《司馬相如·子虛賦》楚王之獵,孰與寡人。
又施予也。《禮·曲禮》與人者,不問其所欲。《周禮·春官·大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註》與,謂予人物也。
又助也。《戰國策》吾將深入吳軍,若扑一人,若捽一人,以與大心者也。《註》與,猶助也。
又類也。《周語》夫禮之立,成者爲飫,昭明大節而已,少曲與焉。《註》與,類也,威儀少比類也。
又以也。《詩·召南》之子歸,不我與。《朱註》與,猶以也,以謂挾己而偕行也。
又和也。《戰國策》內猶亂,與猶和也。
又用也。《詩·唐風》人之爲言,苟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
又數也。《禮·曲禮》生與來日。《註》與,猶數也。
又語辭。《禮·表記》君子與其有諾責也,寧有已怨。
又容與,閑適貌。《莊子·人閒世》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與其心。《註》以求從容自放,而遂其侈心也。《史記·司馬相如傳》楚王乃弭節,裴回翱翔容與。《註》索隱曰:言自得。
又《正字通》大與,官名,主爵祿之官。
又不與,國名。《山海經》有不與之國,烈姓黍食。
又姓。
又《廣韻》羊洳切《集韻》《韻會》《正韻》羊茹切,音豫。參與也。《正韻》干也。《中庸》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周禮·冬官考工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
又縣名。《史記·曹相國世家》參以中涓從,將擊胡陵方與。《註》索隱曰:地理志,二縣皆屬山陽。正義曰:與,音預。
又《正字通》疑慮未決也。通作豫。《前漢·昌邑王傳》楊敞猶與無決。
又《陳湯傳》士卒猶與。通作豫。
又《集韻》《韻會》羊諸切《正韻》雲俱切,音余。語辭。《論語》其爲仁之本與。《禮·檀弓》曾子曰:微與。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疏》微,無也。與,語助。
又《詩·小雅》我黍與與,我稷翼翼。《箋》與與,翼翼,蕃廡貌。
又《論語》與與如也。《註》威儀中適貌。
又舒也。《前漢·禮樂志》朱明盛長,旉與萬物。《註》師古曰:敷與,言開舒也。與,弋於反。
又人名。《書·舜典》垂拜稽首,讓于殳斨暨伯與。《傳》殳斨,伯與,二臣名。《釋文》與,音餘。
又山名。同輿。《山海經》敦與之山。《註》按名勝志作敦輿山。《又》苦山之首,曰休與之山。《註》與或作輿。
又《集韻》倚亥切,音欸。与也。◎按說文与訓賜予也,一勺爲与。與訓黨與也。今俗與字通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