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
亡【子集上】【亠部】康熙筆画:3画部外筆画:1画
《唐韻》《集韻》《韻會》武方切,音忘。失也。《孟子》樂酒無厭謂之亡。《註》謂廢時失事也。《家語》楚人亡弓,楚人得之。
又滅也。《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左右曰:凡亡者三。凡君曰:凡之亡也,不足以喪,吾存。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
又逃也。《大學》舅犯曰:亡人無以爲寶。
又《前漢·韓信傳》蕭何聞信亡,自追之。
又與忘同。《詩·邶風》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又《正韻》同無。《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毛傳》亡謂貧也。《說文》从入从音隱,隸作亡。《藝苑雌黃》古惟用兦字,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兦之兦,今又變林爲四點。
【命】
命【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鳴去聲。《説文》使也。《書·堯典》乃命羲和。
又《玉篇》敎令也。《書·大禹謨》文命敷于四海。《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說命》王言惟作命。《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韻》大曰命,小曰令。上出爲命,下稟爲令。
又《爾雅·釋詁》命,告也。
又《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稟受。《說卦》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註》命者,生之極。《左傳·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則,以定命也。《疏》命雖受之天地,短長有本,順理則壽考,逆理則夭折,是以有動作禮義威儀之法則,以定此命,言有法,則命之長短得定,無法,則夭折無恆也。
又《詩·周頌》維天之命,於穆不已。《箋》命,猶道也。
又《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傳》命,信也。《疏》信順天命。
又《周禮·春官·大祝》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二曰命。《論語》爲命裨諶草創之。《疏》命,謂政令盟會之辭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典命。《註》命,謂遷秩羣臣之書。
又星名。《周禮·春官·大宗伯》司命。《註》文昌第四星。
又《周語》襄王賜晉惠公命。《註》命,瑞命。諸侯卽位,天子賜之命圭,以爲瑞節。
又《周語》襄王賜。晉文公命。《註》命,命服也。諸侯七命,冕服七章。
又《前漢·張耳傳》嘗亡命遊外黃。《註》師古曰:命者,名也。脫名籍而逃亡。
又《前漢·李陵傳》射命中。《註》師古曰:所指名處,卽中之也。
又《廣韻》計也。
又《廣韻》召也。
又叶眉辛切,音珉。《詩·鄘風》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大無信也,不知命也。
又《大雅》保右命之,自天申之。○按《朱子》皆叶彌幷反,幷在庚韻,難與眞韻相叶,疑應作彌賔反。
又叶漭去聲。《郭璞·山海經·不死國贊》有人爰處,員丘之上,赤泉駐年,神木養命。
又《禮·大學》舉而不能先命也。《註》命讀爲慢,聲之誤也。《釋文》命音慢,武諫反。
【竟】
竟【午集下】【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
又《說文》樂曲盡爲竟。
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
又姓。出《何氏姓苑》。
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曾禮註:字彙附於去聲,非。
又《韻補》叶居亮切《郭璞·不死圖讚》有人爰處,員丘之上。稟此遐齡,悠悠無竟。
【保】
保【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注解:〔古文〕音寶。安也。《周禮•天官》以八統詔王馭萬民,五曰保庸。《註》保庸,安有功者。
又恃也,守也。
又《禮•月令》四鄙入保。《註》小城曰保。
又都邑之城曰保。
又任也。《周禮•地官•大司徒》令五家爲比,使之相保。《註》保猶任也。
又全之也,佑也。《書•召誥》天迪格保。《註》格正夏命而保佑之。
又《詩•小雅》天保定爾,亦孔之固。
又《說文》養也。《增韻》抱也。《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禮•文王世子》入則有保,出則有師。《前漢•宣帝紀》嘗有阿保之功。《註》阿,倚也。保,養也。《賈誼傳》保者,保其身體。
又《史記•欒布傳》窮困賃傭於齊,爲酒家保。《註》酒家作保傭也。
又姓。《呂氏春秋》楚保申,爲文王傅。
又與褓緥褓。
又叶博古切,音補。《易林》東南其戶,風雨不處。燕婉仁人,父子相保。
又叶博效切,音報。《詩•大雅》無射亦保。叶上廟。
【全】
全【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音泉。《說文》完也。《玉篇》具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用全。《註》純用玉也。
又姓。《韻會》吳有大司馬全琮。
又《韻會》州名。漢零陵郡,晉置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