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ì][fǎ][shè][cāng][móu][zhèn][dài]
平仄:仄仄仄平平仄仄
先生方正久称名,仁孝无惭本性成。
义法社仓谋振贷,为民遗爱任乡评。
【义法】1.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 2.义理法则。 3.桐城派古文家亦以称着文应遵循的准则。
【法社】修道所结之会社。
【社仓】即义仓。古代为防荒年而在乡社设置的粮仓。始于隋代。其管理﹑发放等体制历代不一。
【振贷】赈济。
【义】
義【未集中】【羊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
又《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之,則有義漿,義墨,義酒。禽畜之賢者,則有義犬,義烏,義鷹,義鶻。
又義渠,戎國地。《史記·秦本紀》伐義渠,虜其主。《註》寧廣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爲義渠,戎國之地也。
又姓。《前漢·酷吏傳》義縱,何東人。
又與誼同。《前漢·董仲舒傳》漸民以仁,摩民以誼。
又與儀通。《前漢·鄒陽傳》使東牟朱虛東褒義父之後。《註》應劭曰:邾儀父也。師古曰:義讀曰儀。
又與宜同。《韻補》周官凡殺人而義者,史記君義嗣,魚羈切。
又《韻補》叶牛何切。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古文尚書:無偏無陂,遵王之義。陂音坡。◎按說文在我部。今從正字通倂入。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社】
社【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詩·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仓】
倉【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仺《唐韻》七岡切《集韻》千岡切,音蒼。《說文》穀藏也。《國策註》圓曰囷,方曰倉。《詩·小雅》乃求千斯倉。《禮·月令》季秋,命冢宰舉五穀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倉。
又官名。《周禮·地官》倉人掌粟入之藏。
又倉卒,悤遽貌。《杜甫·送鄭虔詩》倉皇已就長途往。
又姓。周倉葛。
又與蒼通。《禮·月令》駕倉龍。《前漢·蕭望之傳》倉頭廬兒。
又與臓通。五倉,五臟也。《前漢·谷永傳》成帝曰:化色五倉之術,皆左道以欺妄。
又與滄通。《揚雄·甘泉賦》東燭倉海。
又與桑通。亢倉子,亦作庚桑子。
又《集韻》楚亮切,借作愴。《詩·大雅》倉兄塡兮。
【谋】
謀【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音牟。《說文》慮難曰謀。《爾雅·釋言》心也。《註》謀慮以心。《廣雅》議也。《玉篇》計也。《字彙》咨難慮患曰謀。《易·訟卦》君子以作事謀始。《疏》凡欲興作其事,必先謀慮其始。《書·洪範》聰作謀。《傳》度也。《詩·小雅》周爰咨謀。《傳》咨事之難易爲謀。《左傳·宣十四年》貪必謀人。《疏》計謀也。
又《襄四年》咨難爲謀。《註》問患難也。《前漢·藝文志》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晉書·法志》二人對議謂之謀。
又謀面。《書·立政》謀面用丕訓德。《傳》謀面者,謀人之面貌也。
又謀主。《左傳·昭九年》民人之有謀主也。《註》民人謀主,宗族之師長。
又菜名。《本草綱目》蒔蘿,一名慈謀勒。李時珍曰:番言也。
又樂名。《周禮·春官·大司樂疏》《孝經緯》云:神農之樂曰《下謀》。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諸謀克,从五品,掌撫輯軍戸,訓練武藝。
又姓。《風俗通》周卿士蔡公謀父之後,以字爲氏。
又通作規。詳規字註。
又叶謨悲切,音眉。《詩·衞風》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卽我謀。
又叶莫徒切,音模。《詩·小雅》民雖靡膴,或哲或謀。《註》膴音呼。
又叶况于切,音吁。《焦氏·易林》公淺愚,不受深謀。
又叶滿補切,音母。《詩·小雅》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取彼譖人,投畀豺虎。
又叶莫故切,音暮。《傅鶉觚·馬皇后贊》作后作母,帝諮厥謀。國賴內訓,家應顯祚。
【振】
振【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章刃切《集韻》《韻會》《正韻》之刃切,音震。《說文》舉救也。《增韻》拯也。《易·蠱象》君子以振民育德。《註》濟民養德也。《禮·月令》振乏絕。《前漢·元帝紀》振業貧民。《註》振起之,令有作業。
又《說文》一曰奮也。《廣韻》裂也,又動也。《易·恆卦》振恆。《禮·月令》孟春蟄蟲始振。《周禮·春官·大祝》辨九祭,五曰振祭。《註》至祭之末,但擩肝鹽中振之,謂將食者旣擩,必振乃祭也。《爾雅·釋言》振,訊也。《註》當作迅。謂奮迅。
又同震。《戰國策》燕王振怖大王之威。《史記·五帝紀》振驚朕衆。
又整也。《禮·曲禮》振書端,書於君前。《疏》振,拂去塵也,臣不豫愼,將文書簿領於君前,臨時乃拂整也。
又發也。《左傳·文十六年》振廩同食。《莊子·田子方》是必有以振我也。
又收也。《禮·中庸》振河海而不洩。《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周禮·夏官·大司馬》中春敎振旅。《註》兵入收衆專於農也。◎按書傳云:振旅言整衆。
又止也。《詩·小雅》振旅闐闐。《箋》戰止將歸。
又振旅伐鼓。振,猶止也。
又《爾雅·釋言》振,古也。《詩·周頌》振古如兹。《箋》振亦古也。
又鳥羣飛貌。《詩·周頌》振鷺于飛。
又州名。《寰宇記》瓊州府有崖州,唐武德五年改振州。
又《唐韻》《集韻》《類篇》《韻會》之人切,音眞。厚也。《詩·周南》宜爾子孫振振兮。《傳》仁厚也。《又》振振公子。《傳》信厚也。
又盛貌。《左傳·僖五年》均服振振。
又上聲。《集韻》《正韻》止忍切,音軫。與袗通。襌也。《禮·玉藻》振絺綌,不入公門。
又叶諸延切,音旃。《琳·柳賦》救斯民之絕命,擠山岳之隕顚。匪神武之勤恪,幾踣斃之不振。
【贷】
貸【酉集中】【貝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他代切,音態。《說文》施也。《廣雅》予也。《玉篇》假也,借盈也,以物與人更還其主也。《周禮·地官·泉府》凡民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左傳·文十四年》盡其家貸於公,有司以繼。
又《集韻》惕得切,音慝。本作貣。《五經文字》貸,或相承借爲貣字。《唐韻正》乞貸之貸爲入聲,出貸與人之貸爲去聲。《禮·月令》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離不貸。《註》宿,猶止也。離,猶行也。言占躔次進退之度數不差忒也。《音義》吐得反。
又音二。《又》季夏,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無或差貸。《註》言所染五色,如其舊法不攺易也。《音義》他得反。
又音二。
又《集韻》《韻會》敵德切,音特。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