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滥失所居

出自:清代·许传霈《读三鱼堂文集》

拼音:[fàn][làn][shī][suǒ][jū]

平仄:仄仄平仄平

孔门道不二,传道有程朱。
程朱别其派,门户遂分殊。
从者病拘滞,攻者空诋诬。
授受各有本,渊源莫可俱。
有明尚虚寂,阴释而阳儒。
大道不遽投,讲堂启三鱼。
传经崇正学,吏治出诗书。
孰谓心即理,善恶入迷途。
孰谓静不动,渣滓玷太虚。
主敬与穷理,不可离须臾。
松阳留讲义,微言得持扶。
洋洋象山语,非不味道腴。
姚江及白沙,良知举一隅。
无如浅浮子,泛滥失所居
辟之不遗力,后学赖步趋。
博文约以礼,体认越粗疏。
我读学术篇,此情列粲如。
师承今未远,翘首望当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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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泛滥】1.江河湖泊的水溢出:洪水~ㄧ~成灾。 2.比喻坏的事物不受限制地流行:不能让错误思想和言行自由~。
【失所】1.谓不得其应处之所。 2.谓无存身之地。 3.失宜;失当。
【所居】住宅;住处。唐刘长卿有《过郑山人所居》诗。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泛】

泛【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集韻》《韻會》孚梵切,音汎。《說文》浮也。一曰流也。通作汎。《前漢·郊祀歌》泛泛滇滇從高斿。

《集韻》方勇切,音捧。覆也。《前漢·武帝紀》泛駕之馬。《註》本作覂,後通用。

《廣韻》房法切《韻會》扶法切,,聲微小貌。

【滥】

濫【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4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瞰切,音纜。《說文》氾也。《增韻》水延漫也。《家語》其源可以濫觴。《註》濫,謂泛濫,小流貌。

溢也。《水經注》其水陽焊不耗,隂霖不濫。

溢曰濫。《詩·商頌》不僭不濫。

竊也。《賈誼·新書道術篇》反禮爲濫。

漬也。《魯語》宣公濫于泗淵。《註》漬罟于泗水之淵,以取魚也。

失實曰濫。《左傳·昭八年》民聽濫也。

浮辭也。《陸機·文賦》每除煩而去濫。

音之速疾而僭差曰滌濫。《禮·樂記》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集韻》《韻會》杜覽切,音啖。竹聲也。《禮·樂記》竹聲濫濫以立會。《註》濫之意猶擥聚也。

《廣韻》胡黯切《集韻》《韻會》戸黤切,。通作檻。

水名。《前漢·地理志》降狄道東有白石山濫水。

《集韻》魯敢切,音覽。與灠同。漬果也。《禮·內則》漿水醷濫。鄭註:濫以諸和水也。紀莒之閒,名諸爲濫。《釋文》乾桃乾梅皆曰諸。

《集韻》盧甘切,音藍。邑名。《春秋·昭三十一年》黑肱以濫來奔。

胡暫切與鑑。同。陶器,如甀大口,以盛冰。《周禮·天官》春秋治鑑。或从水,亦作㽉。

浴器也。《莊子·則陽篇》同濫而浴。

【失】

失【丑集下】【大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式質切,音室。得之反。《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書·泰誓》時哉弗可失。《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集韻》《韻會》《正韻》同。《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音試。《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

【所】

所【卯集中】【户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居】

居【寅集上】【尸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㞐㝒《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車。《說文》凥處也。从尸,得几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閒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

《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

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積也,蓄也。《書·皋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

《史記·平準書》富商穀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乗時射利也。

止也。《禮·月令》季秋行春令,師興不居。《疏》不休止也。

海鳥曰爰居。《魯語》爰居止於魯東門外。

姓。漢居般,封宋城侯。

《廣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基。語助辭。《禮·檀弓》公儀仲子之喪,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註》怪之之辭,猶言何故也。一說何居,猶言此義何處。居讀如字,不必改音基。《集韻》通作其。

叶居御切,音據。《詩·召南》惟鳩居之。叶下御。《唐風》無巳太康,職思其居。叶下瞿。瞿去聲。○按《說文》居,一訓蹲。《長箋》以凥爲凥處,居爲蹲踞。《韻會》《正韻》收入御韻,引《詩》居居懷惡,不相親比,是居有倨音。《正字通》云:蹲踞通作倨。居止,居處,與蹲踞,貴倨,从經史分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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