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取芳樽

出自:清代·吴绮《春从天上来 重登超然台》

拼音:[xié][qǔ][fāng][zūn]

平仄:平仄平平

雨过知春。
把万壑千岩,尽满晴云。
旧游重到,携取芳樽
班荆共坐嶙峋。
爱朝来风日,较往昔、益觉清芬。
但开眸,有春山如髻,春水如鳞。
依然去年醉处,听碧管红弦,已换闲人。
雪殢梅须,金舒柳带,江湖着意翻新。
问风流苏白,今何在、画里乾坤。
酒微醺,振衣一啸,烟霭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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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携取】1.亦作"携取"。 2.携带﹐拿取。
【芳樽】1.亦作"芳尊"。亦作"芳罇"。 2.精致的酒器。亦借指美酒。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携】

携【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4画部外筆画:10画

俗攜字。(攜)《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姓。見《姓苑》。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取】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樽】

樽【辰集中】【木部】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租昆切,音尊。《說文》作尊。《玉篇》酒器也。《正韻》从木者後人所加。亦作罇。《易·大過》樽酒簋貳用缶。

《儀禮·燕禮註》禮法有以壺爲樽者。《左傳·昭十五年》樽以魯壷。

止也。《淮南子·要略訓》樽流遁之觀。

《韻會》禮運,以尊爲尊之尊,別出樽字。然樽乃林木茂盛之字。

叶蹤倫切,音遵。《馬融·東巡頌》圭璋峨峨,犧牲潔純。鬱鬯宗彞,明水元樽。

叶且緣切,音詮。《蘇軾·祭單君貺文》何以慰君,中里一尊。人生如夢,何促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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