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告而曹

出自:清代·邹祗谟《六州歌头 戏作简僮约,效稼轩体》

拼音:[yuē,yāo][fǎ][gào][ér][cáo]

平仄:平仄仄平平

僮来语汝,约法告而曹
吾所命,只数事,汝母嚣。
记来朝。
红药栏干畔,缚棕帚,摩苔石,除菊蠹,移兰盎,早须浇。
庭际几头丹鲫,戏蘋藻、粉饵时调。
便闲将短竹,扶植美人蕉。
弹雀驱枭,莫逍遥。
宜勤应答,捷趋走,护书箧,整诗瓢。
燕几侧,博山内,水沉烧,火毋焦。
煮茶铛频熟,便蟹眼,听松涛。
吾无事,痛饮酒,读离骚。
若有客来时候,须涤盏、频进香醪。
且抱琴吹笛,长醉侣渔樵。
门掩无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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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约法】1.谓约束以法。 2.简省法令。 3.宪法制定前,暂行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如辛亥革命后所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亦指政治集团在夺取政权过程中制定的政策或法律。如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公布的约法八章。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约】

約【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廣韻》於略切《集韻》《韻會》《正韻》乙却切,音葯。《說文》纏束也。《詩·小雅》約之閣閣。《傳》約,束也。

《周禮·春官·大史》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註》約劑,要盟之載辭。《禮·曲禮》約信曰誓。《疏》共相約束,以爲信也。

《禮·坊記》君子約言。《疏》謂省約其言也。

《論語》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禮·坊記》小人貧斯約。《註》約猶窮也。

《論語》以約失之者,鮮矣。《何晏註》儉約無憂患。

《戰國策》蘇代約燕王曰。《註》約,止也。

《莊子·逍遙遊》淖約若處子。《音義》淖約,柔弱貌。

《荀子·勸學篇》春秋約而不速。《註》文義隱約。

《呂氏春秋》旄象之約。《註》約,節也。一曰美也。

《楚辭·招魂》土伯九約。《註》屈也。

姓。約續,古賢者,見《韓非子》。

《廣韻》於笑切《集韻》一笑切《韻會》幺笑切,音要。《前漢·禮樂志》明德鄕治本約。《註》師古曰:約,讀曰要。

《集韻》於敎切,音靿。屈也。

《集韻》乙角切,音渥。或作約,束也。

《集韻》吉歷切,音激。纏也。

同的。《枚乗·七發》九寡之珥以爲約。《註》約亦的字也。

【法】

法【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佱灋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曰法。

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法地。

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告】

叝【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字彙補》古號切,音告。謹告也。

【而】

而【未集中】【而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0画

《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也。

《玉篇》語助也。《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書·洪範》而康而色。《傳》汝當安汝顏色。

《詩·小雅》垂帶而厲。《箋》而亦如也。

《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箋》而,猶與也。

《禮·檀弓》而曰然。《註》而,猶乃也。

《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論語》學而時習之。

《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韻會》發端之辭也。

《集韻》奴登切,音能。《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曹】

曹【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也。在廷東,从㯥。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

《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

《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

《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

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

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

《韻補》叶徂侯切。《楚辭·招隱士》禽獸駭兮亡其曹,王孫兮歸來,山中不可以久留。

叶木何切。《蘇轍·嚴顏詩》斫頭除死子無怒,我豈畏死如兒曹。匹夫受戮或不避,所重壯氣吞黃河。《五經文字》,經典相承,隷省作曹。《石經》作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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