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神证据

出自:清代·邹祗谟《簇水 问侍儿月上花梢几许》

拼音:[huā][shén][zhèng][jù,jū]

平仄:平平仄平

从此闺中,便应添个司更婢。
海棠低亚,争忍看、寸阴儿戏。
昨夜蓉笺传语,刻在心头记。
应并着、侍儿经意。
月上矣。
又听得、城头画角,莫并入、三更未。
花神证据,乞致与、姮娥意。
鉴我小窗欢约,莫便糊涂里。
郎来也、应放姮娥避。

查看原文

注释

【花神】1.掌管花的神。 2.花的精神。
【证据】1.判定事实的依据,用来证明的材料:证据不足。 2.诉讼法上指侦查、审判机关在办案中搜集的、能够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应是确实存在的客观事实且与案件有关,须经办案人员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证属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花】

花【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蘤《唐韻》《集韻》《正韻》呼瓜切,音譁。《正字通》草木之葩也。《歐陽修·花品序》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稱牡丹則直曰花。

地名。《廣州志》南海縣有花田。

姓。唐有花驚定。《杜甫詩》成都猛將有花卿。《通志·氏族略》宋有尚書郞花尹。

《韻補》音訶。《棗據詩》延首觀神州,廻晴盻曲阿。芳林挺修榦,一歲再三花。《說文》本作華。榮也。从艸,象華葉垂敷之形,亏象蔕萼也。《唐韻古音》按花字,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或是後人攺易。唯《後漢書·李諧·述身賦》曰:樹先春而動色,草迎歲而發花。

云:肆雕章之腴旨,咀文藝之英華。花字與華用。而五經、諸子、楚辭、先秦、兩漢之書,皆古文相傳,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頒之遠近,以爲楷式,如花字之比,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

【神】

神【午集下】【示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晨。《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神明。《書·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諡法。《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姓。漢騎都尉神矅。

升人切,音伸。《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叶時連切,音禪。《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註》神,叶時連切。濱,叶,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证】

證【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也,質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標證據。

與徵通。《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集韻》唐武后作。

【据】

据【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音居。《說文》戟挶也。《詩·豳風箋》韓詩云:口足爲事曰拮据。

《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據。手病也。

與據通。《前漢·揚雄傳》潭思渾天,參摹而四分,之極於八十一,旁則三摹九据,極之七百二十九贊,亦自然之道也。《註》据,今據字,猶位也,處也。

《酷吏傳贊》趙禹据法守正。

《司馬相如·大人賦》据以驕騖。《註》張揖云:据,直項也。(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居御切,音鋸。《說文》杖持也。《論語》據於德。

《廣韻》依也。《易·困卦》困于石,據于蒺藜。《詩·邶風》亦有兄弟,不可以據。《左傳·僖五年》享祀豐潔,神必據我。《註》據猶安也。

引也,援也。《爾雅疏序》事有隱滯,援據徵之。

按也。《禮·玉藻》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疏》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老子·道德經》猛獸不據。《註》以爪按拏曰據。

拒守也。《史記·趙奢傳》先據北山上者勝。

姓。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

《集韻》其踞切,音遽。有形之貌。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

《史記註》訖逆切,音戟。《呂后紀》見物如蒼犬,據高后掖。

叶求於切,音蘧。《史記·龜筴傳》事有所疾,亦有所徐。物有所拘,亦有所據。通作据。見据字註。

相关诗句
猜您喜欢
关于夏天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