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洪【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戸公切《集韻》《正韻》胡公切,音紅。《說文》洚水也。《書·堯典》湯湯洪水方割。
又大也。《書·大誥》洪惟我幼冲人。
又水名,在東郡。《水經》濟水故瀆,又北右合洪水。
又澤名。《廣輿記》洪澤,在淮安府山陽縣界。
又《揚子·方言》石阻河流爲洪。《田藝蘅煑泉小品》澤感而山不應,則怒而爲洪。《漫叟詩話》灘石湍激其中,深僅可容舟者,謂之洪。
又射洪,縣名。《廣輿記》潼川州有射洪縣。
又州名。《韻會》漢豫章郡,隋置洪州。
又井名,在豫章郡散原山西北。《水經注》洪井飛流,懸注無底。
又山名。《廣輿記》在福寧州城南。
又《輟耕錄》脈以浮而有力爲洪。
又姓。《廣韻》共工氏之後,本姓共氏。
又通作鴻。《史記·河渠書》禹抑鴻水。
又《集韻》古巷切,音絳。水名。義同洚水之洚。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韐。
又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芒】
芒【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莫郞切《集韻》《正韻》謨郞切,,霜擊其芒。
又大貌。《詩·商頌》宅殷土芒芒。
又多貌。《束皙·補亡詩》芒芒其稼。
又罷倦貌。《孟子》芒芒然歸。
又光芒。《晏子·諫上篇》列舍無次,變星有芒。《史記·天官書》作作有芒。
又《禮·月令》其神句芒。
又草名。《爾雅·釋草》葞,春草。《註》一名芒草。《山海經》姦山有木,狀如棠,赤葉,名曰芒草,可以毒魚。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芒。《註》世祖更名臨睢。
又水名。《蜀志·後主傳》姜維率衆至芒水。
又門名。《水經注》穀水逕淸陽門,亦曰芒門。
又姓。《史記·秦本紀》擊芒卯,華陽破之。《註》芒卯,魏將。
又通茫。《詩·商頌》洪水芒芒。《陸機·歎逝賦》嗟予今之方殆,何視天之芒芒。
又通邙。《後漢·恭王祉傳》葬于洛陽北芒。
又通鋩。《後漢·陳忠傳》氣洩針芒。《張載·七命》建雲髦,啓雄芒。《註》芒,鋒刃也。
又《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武方切,音亡。義同。
又呼光切,讀作荒。《史記·曆書》大芒駱。《爾雅》芒作荒。《莊子·至樂篇》芒平芴乎,而無從出乎。
又《集韻》虎晃切,音慌。昏也。
又《韻補》母朗切,讀作莽。《道藏歌》玉虛範女像,高會通冥想。二曜無停暉,明眞煥雲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