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鹃怨芳无主

出自:清代·陈洵《燕山亭》

拼音:[tí][juān][yuàn][fāng][wú][zhǔ]

平仄:平平仄平平仄

秋气高台,弦索泪零,尽日催吟风雨。
残醉强支,故国登临,啼鹃怨芳无主
自有伤心,先未拟、琵琶能语。
从诉。
怜倦客天涯,几多幽素。
凭记天上霓裳,怎知道人间,此时愁苦。
歌停黛敛,髻拥灯斜,流落可堪回顾。
漫说开元,谁料理、断宫零谱。
重数。
须看取、白头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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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无主】1.指国无君;军无将。 2.指无主祭人。 3.指宗庙无木主。 4.没有主人。 5.谓不由己,无主张。 6.指女尚无夫家。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不代表诗文本意,仅供参考。

字义

【啼】

啼【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謕《說文》同嗁。《禮·喪大記》主人啼。《穀梁傳·僖十年》麗姬下堂而啼。

【鹃】

鵑【亥集中】【鳥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古懸切《集韻》《韻會》圭懸切《正韻》圭淵切,之,以興農事。惟食蟲蠹,不能爲巢,居他巢生子。《埤雅》杜鵑苦啼,啼血不止,一名怨鳥,夜啼達旦,啼苦則倒懸於樹。《異物志》杜鵑一名巂周,自呼曰謝豹。《寰宇記》蜀王杜宇號望帝,立鼈靈爲相,後因禪位,自亡去,化爲子規。《華陽國志》杜宇稱帝,會有水災,其相開明,決玉壘山以除害,帝遂委以政,升西山隱焉。時適二月,子規鳥鳴,故蜀人聞輒悲思之。

花名杜鵑。《花木考》亦名山石榴,山躑躅,映山紅。互見䳏字原刻从嶣从鳥。。

【怨】

怨【卯集上】【心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苑。《說文》恚也。《廣韻》恨也。《增韻》仇也,讎也。

《集韻》於袁切,音鴛。讎也,恚也。《禮·儒行》外舉不避怨。《前漢·黥布傳》恐仇怨妄誣之。《史記·始皇紀》母家有仇怨,竝阬之。皆平聲讀。或作惌。

《字彙補》委隕切,音惲。與薀同。《荀子·哀公篇》富有天下而無怨財,布施天下而不病貧。《註》怨讀爲蕰言無畜私財。

叶烏員切,音淵。《後漢·班彪北征賦》越安定以容與兮,遵長城之縵縵。劇蒙公之疲民兮,爲彊秦乎築怨。《註》縵音眠。

叶烏云切,音熅。《琳·悼龜賦》參千鎰而不賈兮,豈十朋之所云。通生死以爲量兮,夫何人之足怨。

叶烏貫切,音腕。《前漢·敘傳述高祖紀》項羽畔換,黜我巴漢。西土宅心,戰士憤怨。《精蕰》从命。《轉注》从心。

【芳】

芳【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4画

《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

《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

《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

《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

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

【无】

无【卯集下】【无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而無傲。

《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註》虛無皆有閒隙。《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註》無,猶不也。

縣名。《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姓。《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文無,藥名。《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說文奇字作无。《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集韻》或作亡。《詩·衞風》何有何亡。

通作毋。書,無逸。《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通作毛。《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集韻》無或作橆。韻會,,尤非。

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主】

主【子集上】【丶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主父,複姓。

《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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