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宜秉烛

出自:清代·陆求可《雨霖铃》

拼音:[zuì][yí][bǐng][zhú]

平仄:仄平仄平

蒹葭摇月。
喜金风度,暑气初歇。
暮峰雨后凝紫,正鲈脍美,莼丝肥滑。
水榭开筵宴饮,向西山拄笏。
望河汉、尚隔微云,一带平塘好林樾。
酒行莫避深杯罚。
赛清虚、玉宇瑶天阙。
最宜秉烛,莫问银河外,斗横参没。
断续笙歌,总把单于小调吹彻。
叹寂寞、思妇含情,织锦悲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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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秉烛】谓持烛以照明。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最】

最【辰集上】【曰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8画

〔古文〕祖外切,音醉。《說文》犯而取也。

《玉篇》聚也。《公羊傳·隱元年》會,猶最也。《註》最,聚也。最之爲言聚,今聚民曰投最。

《廣韻》極也。《史記·周勃世家》攻槐里好畤最。《註》於將率之中功爲最。《後漢·崔寔傳》常爲邊最。《註》最爲第一。

《史記·周勃世家》定上谷十一縣,右北平十六縣,遼西、遼東二十九縣,漁陽二十二縣,最。《註》索隱曰:最,都凡也,謂總舉其攻戰克獲之數也。

《前漢·敘傳》猶無益於殿最。《註》殿,負也。最,善也。《後漢·百官志》卽奏其殿最,而行賞罰。《註》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爲殿,其有治能者爲最。

《小爾雅》最,叢也。

要也。《玉篇》齊也。

《集韻》徂外切,音蕞。

取外切,音襊。義同。

《集韻》粗括切。撮,或作最。《說文》本从冃,俗从曰。

【宜】

宜【寅集上】【宀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集韻》宐,隸作宜。

【秉】

秉【午集下】【禾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3画

《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音丙。禾盈把也。《詩·小雅》彼有遺秉。《疏》秉,把也。《禮·聘禮》四秉曰筥。《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

米數。《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

執持也。《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詩·大雅》民之秉彝。《書·君奭》秉德明恤。

去聲,陂病切。與柄同。《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絳侯世家》許負相周亞夫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爲將相,持國秉。

姓。○按《說文》秉,从又持禾,《正字通》兼載鐘鼎文从殳。

【烛】

烛【巳集中】【火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集韻》持中切,音蟲。旱灼也。本作爞。或省。通作蟲。《字彙》俗作燭字。非。(燭)《唐韻》之欲切《集韻》《韻會》朱欲切,音囑。《說文》庭燎火燭也。《廣韻》燈燭。《禮·曲禮》燭至起。《周禮·秋官·司烜氏》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

《玉篇》照也。《前漢·武帝紀》日月所燭,莫不率。

《爾雅·釋天》四時和謂之玉燭。《註》道光照也。《梁書·文帝紀》太平玉燭,爾乃議之。

《楚辭·天問》日出不到燭龍何燿。

星名。《史記·天官書》燭星,狀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見則滅,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漢元鳳四年,燭星見奎婁閒。

南天燭,藥名。赤者名文燭。木而似草。故又名南燭草。

石燭,一名水肥,一名石脂,一名石液。

姓。《左傳·僖二十八年》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

去聲。《前漢·武帝紀》見光集於雲壇,一夜三燭。《註》服虔曰:燭,音炷。師古讀如字。

《唐韻正》音朱。《張衡·東京賦》德寓天覆,輝烈光燭,狹三王之趢趗,軼五帝之長驅。

《唐韻正》後魏渴燭渾民,亦作可足渾民,又作可朱渾民。(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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