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识荆州泮水旁

出自:明代·陈繗《送李廷玉还横江二首 其一》

拼音:[yī][shí,zhì][jīng][zhōu][pàn][shuǐ][páng,bàng]

平仄:平平平平仄仄平

一识荆州泮水旁,便如韩孟两形忘。
竹轩夜雨连清梦,兰室秋风递好香。
樽酒数来欢会少,片帆归去别离忙。
从今未许重携手,拟作云龙逐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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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识荆】语出李白《与韩荆州书》:“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韩荆州,指韩朝宗,当时为荆州长史,很受时人景慕。后因以“识荆”为初次识面的敬辞。
【荆州】1.古"九州"之一。在荆山﹑衡山之间。汉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汉末以后辖境渐小。东晋定治江陵(现属湖北),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明清置府,后废。 2.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为时人所推重,称韩荆州。见唐李白《与韩荆州书》。后因以"荆州"称己所推重之士。
【泮水】古代学宫前的水池,形状如半月。《诗.鲁颂.泮水》:"思乐泮水﹐薄采其芹。"毛传:"泮水﹐泮宫之水也。"郑玄笺:"泮之言半也。半水者﹐盖东西门以南通水﹐北无也。"后多以指代学宫。宋苏轼《答临江军知军启》:"泮水政成﹐缪膺桑梓之敬;海邦画诺﹐又观枳棘之栖。"王闿运《湘潭县学附生王君之碑》:"执经庠序﹐思乐泮水。"一说﹐泮水为鲁境内的河流名﹐"泮宫"为建造在泮水边的鲁侯之宫﹐非学宫。参见"泮宫"。

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仅供参考。

字义

【一】

一【子集上】【一部】康熙筆画:1画部外筆画:0画

〔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

《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

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

《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

均也。《唐書·薛平傳》兵鎧完礪,徭賦均一。

誠也。《中庸》所以行之者,一也。

正一。《唐書·司馬承楨傳》得陶隱居正一法,逮四世矣。

一一。《韓非子·內儲篇》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宣王悅之,廩食以數百人。湣王立,好一一聽之,處士逃。《韓愈詩》一一欲誰憐。《蘇軾詩》好語似珠穿一一。

《星經》天一星,在紫微宮門外。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

太一,山名,卽終南山。一名太乙。

三一。《前漢·郊祀志》以太牢祀三一。《註》天一,地一,泰一。泰一者,天地未分元氣也。

尺一,詔版也。《後漢·蕃傳》尺一選舉。《註》版長尺一,以寫詔書。

百一,詩篇名,魏應璩著。

姓,明一炫宗。

三字姓。北魏有一那婁氏,後改婁氏。

一二三作壹貳叄。《大學》壹是皆以修身爲本。《史記·禮書》總一海內。《前漢·霍光傳》作總壹。《六書故》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用壹貳叄以防姦易。

《韻補》叶於利切,音懿。《左思·吳都賦》藿蒳豆蔲,薑彙非一。江蘺之屬,海苔之類。

叶弦雞切,音兮。《參同契》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

【识】

識【酉集上】【言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2画

〔古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

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姓。見《姓纂》。

《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

《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義同。

《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集韻》或書作。

【荆】

荆【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其生成叢而疎爽,故又謂之楚。荆楚之地,因多產此而名也。

州名。《書·禹貢》荆及衡陽惟荆州。

山名。《後漢·郡國志》南郡臨沮侯有荆山。《註》卞和抱璞之處。

姓。《通志·氏族略》燕有荆軻,望出廣陵。

《韻補》居良切,音姜。《列女傳》屬以州犁,以免咎殃,伯宗遇禍,州犁奔荆。補遺:《正韻》同荊。荊字从幵。

【州】

州【寅集中】【巛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音周。《說文》水中可居曰州。周繞其旁,从重川。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一曰州,疇也,各疇其土而主之。《廣雅》州,殊也,浮也。《春秋·題辭》州之爲言殊也。《釋名》州,注也。郡國所注仰也。《玉篇》九州也,時也,宮也,居也。《書·舜典》肇十有二州。《傳》禹治水之後,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分靑州爲營州。《疏》禹貢治水之時猶爲九州,今始爲十二州。左傳云:昔夏之方有德也,貢金九牧,則禹登王佐,還置九州,其名蓋如禹貢。《禹貢》冀、兗、靑、徐、荆、揚、豫、梁、雍。《周禮·夏官》九州:揚、荆、豫、靑、兗、雍、幽、冀、幷。《爾雅·釋地》冀、豫、雝、荆、揚、兗、徐、幽、營,九州。《疏》禹貢有靑徐梁,無幽幷營,是夏制。周禮有靑幷幽,無徐梁營,是周制。此有幽徐營而無靑梁幷,疑是殷制也。《史記·孟子傳》騶衍言中國名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爲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

《周禮·地官》五黨爲州。《註》州二千五百家。《論語》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里行乎哉。

國名。《春秋·桓五年》州公如曹。《傳》淳于公如曹。《註》淳于,州國所都。城陽淳于縣也。《括地志》密州,安丘縣東三十里古州國,周武王封爲淳于國。

邑名。《左傳·昭三年》鄭伯如晉,公孫段相晉侯,曰:子豐有勞於晉,余聞而弗忘,賜女州田。《註》州縣,今屬河內郡。

《春秋·成七年》吳入州來。《註》楚邑,淮南下蔡縣。

《史記·楚世家》考烈王元年,納州於秦。《註》南郡有州陵縣。

姓。《左傳·襄二十一年》州綽出奔齊。《註》晉大夫。

《爾雅·釋畜》白州驠。《註》州,竅。《疏》謂馬之白尻者也。

與洲通。◎按《說文》引《詩·周南》在河之州,今文作洲,古通。

叶專於切,音朱。《易林》鸇鳩徙巢,西至平州。遭逢雷電,霹我葺廬。

【泮】

泮【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5画

〔古文〕沜《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判。《說文》諸侯鄕射之宮,西南爲水,東北爲牆。《詩·魯頌》思樂泮水。《箋》泮之言半也。半水者,蓋東西門以南通水,北無也。《禮·王制》作頖宮。

《通典》兗州泗水縣有泮水。

散也。《詩·邶風》迨冰未泮。

與判同。《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未始有也。

與畔通。《詩·衞風》隰則有泮。《傳》泮,坡也。《箋》泮,讀爲畔。

【水】

水【巳集上】【水部】康熙筆画:4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流,中有微陽之氣也。《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又》水曰潤下。《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易·乾卦》水流濕。《說卦》坎爲水。《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六飮之一。《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明水,所以共祭祀。《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官名。《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見《前漢·地理志》。

黑水,國名,卽韐。

露爲上池水。《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姓。

《韻補》叶式類切,音墜。《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叶呼委切,音毀。《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旁】

旁【卯集下】【方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螃。㫄隷作旁。《博雅》旁,大也。廣也。《釋名》在邊曰旁。《玉篇》猶側也。非一方也。《易•乾卦》旁通情也。《書•太甲》旁求俊彥。《爾雅•釋宮》二達謂之岐旁。《註》岐旁,岐道旁出。

《集韻》晡橫切,音。騯騯,馬盛貌。或省作旁。《詩•鄭風》駟介旁旁。《疏》北山傳云:旁旁然不得已,則此言旁旁亦爲不得已之義。《朱傳》旁旁,馳驅不息之貌。音崩。叶補岡反。

《韻會》《正韻》蒲浪切,音傍。《前漢•霍光傳》使者旁午。《註》如淳曰:旁午,分布也。師古曰:一縱一模爲旁午。猶言交橫也。

《莊子•齊物論》旁日月。《註》依也。

《集韻》鋪郞切,音滂。旁礴,混同也。

《集韻》蒲庚切,音彭。旁勃,白蒿也。兔食之,壽八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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