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以【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3画
〔古文〕㠯《韻會》《正韻》養里切,怡上聲。爲也。《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註》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註》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兹】
茲【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孜。《說文》草木多益也。
又《爾雅·釋詁》此也。《書·大禹謨》念茲在茲。
又蓐席也。《爾雅·釋器》蓐謂之茲。《公羊傳·桓十六年》屬負茲舍不卽罪爾。《註》諸侯有疾稱負茲。
又《史記·周本紀》康叔封布茲。《徐廣曰》茲,藉草之名。
又《通志·氏族略》宋茲成,墊江人。
又通滋。《前漢·五行志》賦歛茲重。《揚子·太經》天不之茲。
又《荀子·正論篇》琅玕龍茲。《註》與髭同。
又《篇海》音慈。龜茲,國名。
【便】
便【子集中】【人部】康熙筆画:9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婢面切《集韻》《韻會》《正韻》毗面切,音卞。順也,利也,宜也。《荀子·議兵篇》汝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所謂仁義者,大便之便也。《前漢·趙充國傳》留屯田十二便。
又習也。《禮·表記》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謂便人。《註》亦言其謙也。辟仁聖之名,云自便習於此事之人耳。
又安也。《前漢·武帝紀》便殿火。《註》凡言便殿,便宮,便坐者,所以就便安也。
又卽也,輒也。《莊子·達生篇》若乃夫沒人,則未嘗見舟。而便操之也。
又溲也。《前漢·張安世傳》郞有醉便殿上者,安世曰:何知非反水漿耶。
又《集韻》毗連切《正韻》蒲眠切,音駢。《爾雅·釋訓》便便,辨也。《論語》便便言。
又《韓詩》便便,閒雅貌。
又肥滿貌。《後漢·邊韶傳》邊孝先,腹便便。
又便辟,足恭也。《書·囧命》便辟側媚。
又姓。漢有少府便樂成。
又通平。《書·堯典》平章百姓。《史記·五帝紀》作便。互詳平字註。
又叶毗賔切,音頻。《琳·車渠椀賦》玉爵不揮,欲厥珍兮。豈若陶梓,爲用便兮。《說文》从更。从人,人有不便更之。
【可】
可【丑集上】【口部】康熙筆画:5画部外筆画:2画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石鼓文》其魚隹可。《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入】
入【子集下】【入部】康熙筆画:2画部外筆画:0画
《唐韻》人執切《集韻》《韻會》日汁切《正韻》日執切,比御而不入。《註》言雖比次婦人之當御者,猶不入寢也。
又《春秋·隱二年》莒人入向。《定六年》於越入吳。《傳》造其國都曰入,弗地曰入。《註》謂勝其國邑,不有其地也。入者,逆而不順,非王命而入人國也。
又《廣韻》納也,得也。
又《增韻》沒也。
又《楞嚴經》六入謂六塵,卽眼入色,耳入聲也。
又《敎坊記》每日常在天子左右爲長入。
【荐】
荐【申集上】【艸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6画
《廣韻》《正韻》在甸切《集韻》《韻會》才甸切,音洊。《爾雅·釋言》荐、原,再也。
又《國語註》荐,聚也。
又《小爾雅》重也。《廣韻》仍也。《左傳·僖十三年》晉荐饑。《爾雅·釋天》仍饑爲荐。
又《左傳·襄四年》戎狄荐居。《註》荐,草也,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無常處。
又與薦通。《詩·大雅》饑饉薦臻。《說文》荐,薦席也。《六書正譌》俗作洊,非。
【牍】
牘【巳集中】【片部】康熙筆画:19画部外筆画:15画
《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讀。《說文》書版也。《莊子·列禦寇》小夫之知,不離苞苴竿牘。《戰國策》取筆牘受之。《註》牘,書版也。《史記·倉公傳贊》緹縈通尺牘。《前漢·昌邑王傳》持牘趨謁。《註》師古曰:牘,木簡也。
又樂器。《周禮·春官·笙師》舂牘應雅,以敎祴樂。《註》牘應雅敎其舂者,謂以築地。《疏》舂牘以竹,大五六寸,長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孔,髤畫,以兩手築地。牘應雅敎其舂者,謂賔醉而出,奏祴夏。以此三器築地,謂之行節。《釋名》舂,撞也。牘,筑也。以舂築地爲節也。《韻會》毛氏曰:說文从片賣聲。當作賣。从罒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