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ōu][dèng][jiù][tíng][yuàn]
平仄:平仄仄平仄
渺蓬山路断。
南雁到、说道沧波又浅。
收镫旧庭院。
问瑶笙吹澈,春寒谁管。
芳尊几换。
剩暗尘、花外自软。
料琼仙去后,飘尽梦痕,夜夜铜辇。
莫笑雕梁意倦。
一样竛竮,尽输樯燕。
空帘怨晚。
愁蛾影,怕人见。
向高楼试望,烟芜如许,斜阳何处更恋。
纵江春好在,应是泪鹃洒遍。
出自:清代·郭则沄《瑞鹤仙 得吷盦海上书,却寄》
拼音:[shōu][dèng][jiù][tíng][yuàn]
平仄:平仄仄平仄
渺蓬山路断。
南雁到、说道沧波又浅。
收镫旧庭院。
问瑶笙吹澈,春寒谁管。
芳尊几换。
剩暗尘、花外自软。
料琼仙去后,飘尽梦痕,夜夜铜辇。
莫笑雕梁意倦。
一样竛竮,尽输樯燕。
空帘怨晚。
愁蛾影,怕人见。
向高楼试望,烟芜如许,斜阳何处更恋。
纵江春好在,应是泪鹃洒遍。
【庭院】正房前的院子,泛指院子。
【收】
收【卯集下】【攴部】康熙筆画:6画部外筆画:2画
〔古文〕㧃《唐韻》式周切《集韻》尸周切,音荍。《說文》捕也。《五經文字》作収,訛。《詩·大雅》此宜無罪,女反收之。《傳》收,拘收也。
又《詩·周頌》我其收之。《傳》收,聚也。
又《禮·玉藻》有事則收之。《疏》當有事之時,則收斂之。
又《左傳·襄二十七年》何以恤我,我其收之。《註》收,取也。
又《戰國策》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註》收,猶息也。
又《博雅》收,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洩。《朱傳》振,收也。
又車軫也。《詩·秦風》小戎俴收。《傳》收,軫也。
又夏冠名。《儀禮·士冠禮》周弁,殷冔,夏收。《註》收,言所以收斂髮也。
又神名。《禮·月令》其神蓐收。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狩。獲多也。《禮·月令》農事備收。《釋文》收,如字,又守又反。
又《易·井卦》井收勿幕。《疏》凡物可收成者,則謂之收。《朱子·本義》收,汲取也。詩救反,又如字。
【镫】
鐙【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20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都滕切《集韻》《韻會》都騰切,音登。《說文》錠也。《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楚辭·招魂》華鐙錯些。《劉公幹·贈五官中郞將詩》明鐙熺炎光。
又山名。《山海經》鼓鐙之山。
又與登同。《儀禮·公食大夫禮》實于鐙。《註》瓦豆謂之鐙。《疏》詩:于豆于登。毛傳:木曰豆,瓦曰登。《後漢·禮儀志》瓦鐙一,彤矢四。
又《廣韻》都鄧切《集韻》《韻會》《正韻》丁鄧切,音嶝。《廣韻》鞍鐙。《集韻》馬鞁具。《正字通》馬鞍兩旁,足所踏也。《韓致堯詩》和裙穿玉鐙。
又《韻會》豆下跗。《禮·祭統》執鐙。《註》鐙,豆下跗也。《釋文》鐙,音登。
又丁鄧反。
【旧】
舊【未集下】【臼部】康熙筆画:18画部外筆画:12画
《唐韻》《集韻》《韻會》巨救切《正韻》巨又切,音柩。《說文》鴟舊,舊留也。《徐曰》卽怪鴟也。
又《廣韻》故也。《增韻》對新之稱。《詩·豳風》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左傳·僖二十八年》輿人誦,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羊傳·莊二十九年》新延廄者何。修舊也。
又久也。《詩·大雅》於乎小子,告爾舊止。《箋》舊,久也。
又《韻會》昔也,老宿也。
又姓。漢上黨太守舊彊。
又與柩同。《金史·蔡珪傳》燕靈王舊。舊,古柩字通用。
又《韻會》《正韻》巨九切,音臼。義同。
又《集韻》許尤切,音休。與鵂同。
又《韻補》叶巨己切,音技。《詩·大雅》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時音氏。《又》維今之人,不尚有舊。叶上里。
又叶巨寄切,音忌。《韋成詩》天子我監,登我三事。顧我傷墜,爵復我舊。
又《管子·牧民篇》不恭祖舊,則孝弟不備。◎按唐韻正,舊音忌,則忌亦正音,非叶音。
又叶去九切,音糗。《前漢·敘傳》三枿之起,本根旣朽。枯楊生華,曷惟其舊。
【庭】
庭【寅集下】【广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
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
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
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
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波兮木葉下。
又山名。《前漢·地理志》太湖中有包山,山下有洞庭穴道,濳行水底去,無所不通,號爲地脉。
又山庭。《任昉王文憲集序》山庭異表。《註》論語摘輔像曰:子貢山庭斗繞口,謂面有山庭,言山在中,鼻高有異相也。
又《集韻》他定切,音聽。《增韻》逕庭,隔遠貌。《莊子·逍遙遊》大有逕庭。
又叶徒陽切,音近長。《韓愈·此日足可惜詩》馳辭對我策,章句何煒煌。禮終樂亦闋,相拜送於庭。
【院】
院【戌集中】【阜部】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7画
《唐韻》王眷切《集韻》《韻會》于眷切,音瑗。《說文》堅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韻》有垣牆者曰院。《唐書·宣宗紀》作五王院,以處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書·明皇紀》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
又《令狐綯傳》綯爲翰林學士,夜對禁中燭盡,以金蓮花炬送歸院。
又《南部新書》自唐初來,歷五院惟二人,李商隱,張延賞。《註》五院,謂監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書院。《方隅勝略》白鹿書院,在廬山。鵝湖書院,在鉛山縣。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傳燈錄》本行和尙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與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樂天·尋郭道士詩》看院止留雙白鶴。
又《廣韻》《集韻》胡官切,音桓。
又《集韻》委遠切,音婉。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