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xiá][xiāo][jiē,qì][chǔ,chù]
平仄:仄平平平仄
倚丛台四望,渺苍烟、寥天挂琼钩。
指霞绡揭处,金凫飞舞,迢递镫楼。
一派瑶空,凤吹风峭夜珠愁。
疑有仙车过,隐见青虬。
暗惜吴霜鬓短,向烟波捎眼,身世轻鸥。
怨云峰幻影,残画黯沧洲。
尽安排、孤欢閒醉,怕春风、不为酒人留。
销凝意、倩红儿唱,恨咽箜篌。
【霞绡】1.美艳轻柔的丝织物。亦以形容景物。 2.像薄绸一样的红霞。
【指】
指【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0画部外筆画:6画
〔古文〕音旨。《說文》手指也。《易·說卦》艮爲指。《疏》取其執止物也。《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註》指事使人也。《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集韻》或从月作脂。
【霞】
霞【戌集中】【雨部】康熙筆画:17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胡加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加切,音霞。《說文》赤雲氣也。从雨叚聲。《玉篇》東方赤。《廣韻》赤氣騰爲雲。《集韻》雲日氣相薄。《增韻》日旁彤雲。通作赮。
又《字彙補》漢複姓有霞露氏。
又與遐通。《楚辭·遠遊》載營魄而登霞。《朱註》古與遐借用。
又《增韻》通作蝦。《吳越春秋·烏鳶歌》啄霞矯翮兮雲閒。《字彙補》霞卽蝦也。
又叶音胡。《楚辭·遠遊》餐六氣而飮沆瀣兮,漱正陽而含朝霞。保神明之淸澄兮,精氣入而麤穢除。
又叶音何。《曹植·洛神賦》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渠出綠波。
【绡】
綃【未集中】【糸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7画
《廣韻》相邀切《集韻》思邀切,綃衣以爲裼。《註》綃,綺屬也。《左思·吳都賦》泉室潛織而卷綃。《註》鮫人從水中出,曾寄食人家,積日賣綃。綃者,竹孚兪也。亦作宵。《儀禮·士昏禮》姆纚筓宵衣在其右。《註》宵,讀如詩素衣朱綃之綃。◎按《詩·唐風》素衣朱繡,箋云:繡當爲綃。《韻補》云:當讀如肖。
又《集韻》所交切,音梢。《後漢·向栩傳》著絳綃頭。《釋名》綃頭,綃鈔也。鈔髮使上也。
又《木華·海賦》維長綃。《註》綃,今之帆維也。以長木爲之,所以挂帆。
【揭】
揭【卯集中】【手部】康熙筆画:13画部外筆画:9画
《唐韻》《集韻》《韻會》。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音朅。義同。或作担。
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
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处】
處【申集中】【虍部】康熙筆画:11画部外筆画:5画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䖏。